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1869 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 1075万元,
第二标段 7558万元,
第三标段4108万元,
第四标段952万元,
第五标段2160万元,
第六标段4816万元,
第七标段1200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但允许最多中标3个标段,其中第二、六标段不能兼中。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人民币;
5.2投标人具有ISO9001或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投标人具有所投车辆的“3C”认证证书;
5.4投标车辆汽车尾气排放需达到国Ⅴ及以上标准;
5.5投标人所投车辆在交货验收前,必须是已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
5.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7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项目经理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查询近三年(2010年8月26日至2013年8月26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或招标公司;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9月4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15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69号
E-mail: /
邮政编码: 266000
电 话: 0532-88018972
传 真: /
联 系 人: 段松海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906室
邮政编码: 266071
电 话: 0532-80973929
传 真: 0532-85970139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 37101983710051019997
联 系 人: 王海波 王亚男 邵延朝 10.3监督电话: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532-88018759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532-85855850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