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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宽容才是美德 (针对于《大家都来帮忙搜索这个恶毒女售票员》感想) [打印本页]

作者: glean81    时间: 2008-11-2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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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83    时间: 2008-11-26 16:30
话不能这么说。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对于特殊人群给与照顾是人之常情,这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我曾经看过一位司机非让一位从后门上车的老年人下去从前门重新上,否则就不开车。他确实坚持原则了,但是你觉得这样对吗?
作者: glean81    时间: 2008-11-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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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83    时间: 2008-11-26 16:37
道理都是一样的,都是为需要照顾的人群提供方便,而且还是力所能及的。
作者: glean81    时间: 2008-11-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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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22-48联    时间: 2008-11-26 16:51
那个帖子已经删了,就不要讨论了
作者: 尊师重道    时间: 2008-11-26 16:57
LZ说的对  支持LZ   就事论事  胡搅蛮缠能解决问题吗
作者: 我叫阿才    时间: 2008-11-27 09:49
和谐,和谐,一定要和蟹
作者: 东风41863    时间: 2008-11-28 07:52
看来你们只喜欢歌功颂德的帖子,容不得半点的批评啊。
作者: 小狼吉祥    时间: 2008-11-28 09:30
原帖由 glean81 于 2008-11-26 13:48 发表
(针对于《大家都来帮忙搜索这个恶毒女售票员》感想)
望你能摆正心态,宽仁对人,这样对自己的宝宝也有好处。
售票员的做法看上去似乎不大进乎人情,但是人家爱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也没有错误,你怀孕7个月也好还是9个 ...

大家去选择公交  说明它便宜  如果说地铁降到了2毛4毛  那公交坐的人还会多吗?
规定是死的    再说了规定还不是人定的 如果孕妇在上下车时候除了事  您来担这个责任! 孕妇本人? 司机? 售票? 还是车队?还是公交公司  不管责任是谁  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孕妇
作者: 小狼吉祥    时间: 2008-11-28 09:32
公交是以人为本的服务
作者: likelives    时间: 2008-11-28 09:39
原帖由 小狼吉祥 于 2008-11-28 09:30 发表

大家去选择公交  说明它便宜  如果说地铁降到了2毛4毛  那公交坐的人还会多吗?
...


我想还会多,为什么,地铁上的人已经饱和了。而且地铁站在两头走路太多。
作者: glean81    时间: 2008-11-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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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狼吉祥    时间: 2008-11-28 09:53
原帖由 glean81 于 2008-11-28 09:46 发表
公交是以人为本的服务,但是不是以个人为本的服务。
临产或即将临产孕妇上下车时需要人照顾,但是不能说上下台阶就是危险,如果上下车台阶都是危险的话,那您能走到车站岂不是“奇迹”?

您第一句话 我认同 不是为个人为本的服务
但是 但是有身孕不该得到照顾吗?
另外 路边的台阶和公交的踏板高度一样吗?   7个月  肚子也不小了  他上车很吃力
作者: glean81    时间: 2008-11-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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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狼吉祥    时间: 2008-11-28 10:16
原帖由 glean81 于 2008-11-28 10:04 发表
我不知道你是否看过原帖,我在这里不是力挺售票员的做法,也不是讨论孕妇坐车该如何照顾,我想说的是,在孕妇没有得到照顾时候,当事人应该保持一种平常的心态, 运用人肉搜索或是言语攻击这种报复的手段是不可取的。 ...

我同意这个
孕妇语言过激
作者: 84058    时间: 2008-11-28 11:45
原帖由 683 于 2008-11-26 16:30 发表
话不能这么说。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对于特殊人群给与照顾是人之常情,这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我曾经看过一位司机非让一位从后门上车的老年人下去从前门重新上,否则就不开车。他确实坚持原则了,但是你觉得这样对 ...

中国人倒霉就倒在“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话上了,规是圆的,矩是方的,既然订立了规矩就应该去遵守。

那个有关于搜索女售票员的帖子我看了,她所讲述的是一个售票员执行规定让她下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售票员有没有错咱先不说,因为是口述,有着当事人倾向于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去说,就说让她下车这件事,而且她发贴的初衷也是要说售票员让怀孕的她先下车,再上车的做法,单就末站清人的做法来讲售票没错,严格执行了规定。因为当事人是孕妇,有的售票为了方便她就不让她在末站下车,而是跟着车一起走,那是售票员给予她的照顾,而不是理所应当。

安全的在说司机的时候都喜欢说万一,咱也假设一个万一,万一在本不该载客的路段,司机一脚急刹车,把她摔了,流产了,到时候她,也包括你们,都不会说司机售票是好意,让她在本不该载客的路段坐在了车上,这事跟司售没关系,自己回家和老爷们再努力,重新来一个。到那个时候,没有一个正义之士会站出来替司售说话,没有人会说因为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方便乘客,司售无过错,到那个时候,所有的人都会站出来说,你们有规定,末站清人,你们没有认真执行,出了事你们必须负责。

家庭,社会,道德,伦理,是不可能尽善尽美的,作为孕妇是需要社会的关爱,但作为孕妇,不要把社会的关爱当成理所应当。
作者: likelives    时间: 2008-11-28 11:50
原帖由 84058 于 2008-11-28 11:45 发表

中国人倒霉就倒在“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这句话上了,规是圆的,矩是方的,既然订立了规矩就应该去遵守。

那个有关于搜索女售票员的帖子我看了,她所讲述的是一个售票员执行规定让她下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售 ...

是的,只有把这种事摆出来,另一部分人才能明白过来。
规定就是一个规定,出了事就是依据。
作者: 小狼吉祥    时间: 2008-11-28 12:06
24路也统属这种情况 在北京站  如果你还想做回去就必须去刷下卡 可司机却没有让车上的乘客下去从刷下卡  而是在车上在刷下卡就行了
作者: vicsy    时间: 2008-11-28 13:13
归根结底,中国还是个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
“规矩都是人定的”、“规章是死的,人是活的”是典型的反法治言论。
作者: peachwolf    时间: 2008-11-28 17:12
这个帖子已经别删了,因为某些人对我的人身攻击,导致了我的回击.

我还是那句话.

如果各位是女同志,并且生过孩子,你们就应当能够体会到,孕妇的艰苦了.

都是娘生的,老娘当年怀孕的时候有多艰苦,你虽然不知道,但应该知道不容易,既然,现在轮到了一位不认识的女士当娘,你就应当也替她想想.她也不容易.
作者: peachwolf    时间: 2008-11-28 17:13
该方便自然要方便,如果只认死理,那问题到最后,对于公交职工是没有好处的.自己仔细想想吧.

多一份理解,多以份宽容.
互相帮助,和谐社会.
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尊重是互利的!理解也是互利的.

没有单方面的付出,也没有单方面的回报.
作者: Heroes3    时间: 2008-11-28 19:54
原帖由 peachwolf 于 2008-11-28 17:12 发表
这个帖子已经别删了,因为某些人对我的人身攻击,导致了我的回击.

我还是那句话.

如果各位是女同志,并且生过孩子,你们就应当能够体会到,孕妇的艰苦了.

都是娘生的,老娘当年怀孕的时候有多艰苦,你虽然不知 ...

你总是理解不了这件事的本质,我们在说孕妇错误有两点:1受到特殊待遇不是理所应当,2说话对人不尊重
你却总在说孕妇有多艰难
作者: 朴峻必    时间: 2008-11-28 20:56
坚决支持LZ!!售票员做的很正确,没有错误!!

[ 本帖最后由 朴峻必 于 2008-11-28 2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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