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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抡车锁砸坏BRT1 [打印本页]

作者: petrcech    时间: 2013-12-27 14:11
标题: 女子抡车锁砸坏BRT1
@北京晚报:【女子抡车锁 砸坏大公交】昨天上午,一辆快速公交一号线驶过天坛路口附近路段时,一骑电动车女子突然用车锁将公交车左窗砸碎。乘客说,按说这个路段是禁止电动车行驶的,骑车女子对于公交车也没有避让的意思。“是否刮蹭没看清,你这一车锁下去,一车无辜乘客的安全谁负责?”。记者景一鸣
http://weibo.com/1703371307/ApcZDDoi6?mod=weibotime

作者: 我坐758    时间: 2013-12-27 14:21
典型的成心找抽!
作者: qitengchun    时间: 2013-12-27 14:22
典型的做事不過大腦
作者: 木城涧    时间: 2013-12-27 14:47
又是王德彪?
作者: 花六宝    时间: 2013-12-27 14:51
木城涧 发表于 2013-12-27 14:47
又是王德彪?

北京人有几个骑电动车的呀,这种车还没有声,骑的飞快,真是躲都来不及.
作者: BK6180B    时间: 2013-12-27 16:12
赶紧搬迁大红门服装城吧,占BRT1专用道、非机动车进主路行驶的全是这帮垃圾。
作者: BK6180B    时间: 2013-12-27 16:14
事发后,乘客们将现场的照片发上了微博,车锁的“威力”着实不小,公交车左侧一个车窗被砸出个大洞,车窗被击中的位置跟公交车司机的驾驶座后紧贴。“要说司机师傅真不错,即使当时被吓了一跳,还是尽力把车给停稳了!”事后乘客们对公交车司机给予了好评。
“幸亏那个座位上没有人,要不肯定被砸破头!”一位乘客回忆说,事发路段在天坛路口的快速公交道上,按说这个路段是禁止电动车行驶的,当时在公交车旁边,确有名戴着白色毛线帽子的女子骑着电动车前行,对于公交车也没有避让的意思。公交车和电动车是否真的剐蹭了,车上的人没有感觉。随后那位骑车的女士竟然将铁车锁直接抡在了车窗上,碎玻璃掉得满车都是。
事发后,该路段出现了短时间拥堵,被砸公交车上的乘客下了车,你一言,我一语,跟骑电动车的女子理论起来。乘客们反映的是,车窗被击中的位置离公交车司机不足一米远,如果司机当时被击中,公交车当场失控,车上几十位乘客的安全谁来买单?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快速公交一号线车队长,他表示,此事确有发生,详细经过相关部门仍在调查,责任判定已移交警方处理。可以透露的是,公交车受损,司机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也耽误了正常工作,这些因素对于线路运营是有影响的。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景一鸣
作者: BK6180B    时间: 2013-12-2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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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kn    时间: 2013-12-27 16:21
先让她赔钱,再找警察去拘她

作者: salas79    时间: 2013-12-27 16:36
这也忒2B了
作者: rkkr    时间: 2013-12-27 16:54
直接从京温楼顶 给丫推下去 呵呵呵
作者: SPB    时间: 2013-12-27 17:13
砸的是青年……尼马,找抽直说,保证让你你死得痛快
作者: 菩提梵天    时间: 2013-12-27 17:58
此女对推动清理低素质人口出北京功不可没,所幸没有出大事,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
作者: 96321    时间: 2013-12-27 18:38
0085……这个青年太。。。默默的躺抢了
作者: peixm    时间: 2013-12-27 20:14
菩提梵天 发表于 2013-12-27 17:58
此女对推动清理低素质人口出北京功不可没,所幸没有出大事,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


应该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作者: sonata    时间: 2013-12-27 20:15
这就叫做渣滓
作者: Q398707526    时间: 2013-12-27 20:17
坏了,后天去北京游玩,BRT都不敢做了……
作者: sakura    时间: 2013-12-27 21:13
peixm 发表于 2013-12-27 20:14
应该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你这也太轻了,万一砸到司机导致车辆失控,上百人伤亡,这厮就算被五马分尸都抵不了罪行
作者: ed4avin    时间: 2013-12-27 21:27
peixm 发表于 2013-12-27 20:14
应该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寻衅滋事罪,破坏公共财物罪,如果这人再撒泼的话没个把月出不来
作者: 501    时间: 2013-12-27 21:47
96321 发表于 2013-12-27 18:38
0085……这个青年太。。。默默的躺抢了

木樨园单班表示该下班了出这事儿,真是大年底的故意找不痛快
作者: jimmydada    时间: 2013-12-27 21:55
本帖最后由 jimmydada 于 2013-12-27 21:58 编辑
菩提梵天 发表于 2013-12-27 17:58
此女对推动清理低素质人口出北京功不可没,所幸没有出大事,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

仔细看了看,此女是在车辆行驶中砸的,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估计得坐上几年牢。要是砸的位置再往前点砸到司机旁边那块玻璃,十年之内别想出来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之前上海有过先例,一男投石砸行驶中的大巴,伤了三人,判了三年,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本报讯 (通讯员富心振 王治国 记者顾一琼)因心情烦躁,竟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向高速路上疾驶而过的车辆投掷石块。而这些石块最终也“砸”到了自己。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4月9日上午7点半,上海船厂松江分厂的班车驾驶员祝师傅驾驶着大巴接厂里员工上班。当车行至外环线外圈近杨高南路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行驶中的大巴右侧第二扇车窗被砸了个窟窿,车上3名乘客被碎落的玻璃划伤。路面上没有任何障碍物,祝师傅觉得蹊跷,立刻靠边停车查看情况。他发现一名男子站在外环线外圈南侧的绿化带里,手里正拿着石块砸向路中央。祝师傅立刻拨打110报警。
  这名站在路边绿化带里扔石块的男子姓宋,现年37岁。宋某刚来上海,一时间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便一直在杨高南路立交桥下兜售墨镜、卡套等小商品,但由于生意清淡,宋某觉得经济、精神压力特别大,于是找到了这种“特别”方法“解压”。
  除砸坏祝师傅的班车外,宋某扔的石块还砸坏了一辆轿车车门。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向高速行驶车辆投掷石块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一辆大客车受损、3名乘客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ed4avin    时间: 2013-12-27 22:21
jimmydada 发表于 2013-12-27 21:55
仔细看了看,此女是在车辆行驶中砸的,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估计得坐上几年牢。要是砸的位置再 ...

好吧,我祝这个王德彪多待一段时间
作者: 菩提梵天    时间: 2013-12-28 05:30
peixm 发表于 2013-12-27 20:14
应该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得看公安局是否按刑事立案、以及被害人(公交集团)态度了。危害公共安全才可能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判刑;毁坏公共财物要求造成重大损失,且判刑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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