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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地铁:同站进出不算逃票(转发) [打印本页]

作者: 沁水丹泉    时间: 2014-12-7 12:08
标题: 北京地铁:同站进出不算逃票(转发)
本月底,公交地铁就要执行新票价了,所以有关公交地铁的消息便格外引人关注。网上热传的花样逃票攻略都被证实不靠谱,地铁公司也针对逃票等行为,增加了3600人加大稽查力度。昨天,地铁公司针对“逃票攻略”中的一些招数回应:地铁刷卡进站最多停留4小时,中途换卡、A/B卡进出站等逃票乘车最高票价10倍罚款……而对于同站进出也算逃票,很多网友表示难以接受,给人送取东西或送人出行、临时有事了……总会有一些突发状况,这样也罚钱就太不合理了。昨晚,北京地铁官微发布“逃票政策更正信息”表示,根据新的票卡管理规定,同站进出不属于违规进出站的逃票行为。网友纷纷转发此消息,有网友表示:“虚惊一场”。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午饭    时间: 2014-12-7 12:20
大脖溜子抽的真响!接茬儿罚款啊~
作者: 给猫金币    时间: 2014-12-7 12:46
同站进出确实不应该罚款,但对于那些乞讨、卖艺、发小广告的人员来说,又有了可乘之机。
作者: tie    时间: 2014-12-7 15:27
那同站进出是不是扣起步价3元?
作者: 午饭    时间: 2014-12-7 19:57
给猫金币 发表于 2014-12-7 12:46
同站进出确实不应该罚款,但对于那些乞讨、卖艺、发小广告的人员来说,又有了可乘之机。

乞讨卖艺的也可以不同站进出啊
作者: 巴士爱好者    时间: 2014-12-7 21:14
那就得看看了,您这是准备怎么查中途换卡啊?
作者: 沁水丹泉    时间: 2014-12-7 22:56
给猫金币 发表于 2014-12-7 12:46
同站进出确实不应该罚款,但对于那些乞讨、卖艺、发小广告的人员来说,又有了可乘之机。

政策怎么制定 都不可能完美的
作者: 清晨1999    时间: 2014-12-8 09:13
公交企业自讨苦吃,
新闻媒体没事找事。
作者: 林萃路公交迷    时间: 2014-12-8 16:29
巴士爱好者 发表于 2014-12-7 21:14
那就得看看了,您这是准备怎么查中途换卡啊?

这玩意我估计也就是这么一说,真正想查没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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