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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3出事了 [打印本页]

作者: neusoft    时间: 2015-1-28 06:46
标题: 33出事了
上午10时许,在西南路金百合门前,一老人在过马路被一辆公交车撞倒,10点50记者到达现场,120证实老人已经死亡,目前,警方正在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李宁文图
作者: neusoft    时间: 2015-1-28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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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d2059    时间: 2015-1-28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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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王塘    时间: 2015-1-28 07:45
貌似是昨天的事 老人闯红灯 不过 33司机也的担责任
作者: 大连707路    时间: 2015-1-28 08:14
这个昨天我看见了,亲眼所见
作者: 公交小豆丁    时间: 2015-1-28 10:59
可怜的司机啊 还得担责任  这老人被撞希望给其他过马路的人长点记性
作者: songyutong29    时间: 2015-1-28 11:14
这33路司机真是倒瞎霉了。像这种情况公交司机完全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不修改法律保障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呢!撞死真是白撞 活该。
作者: 大连公交狂    时间: 2015-1-28 12:37
songyutong29 发表于 2015-1-28 11:14
这33路司机真是倒瞎霉了。像这种情况公交司机完全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不修改法律保障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呢! ...

斑马线减速 懂吗?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2:47
本帖最后由 JNW101227 于 2015-1-28 12:49 编辑

机动车须让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时遇到前方路面上有白色菱形预告标识或看到避让行人的警示牌时,应该提前主动降低车速,如果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正在通过,机动车必须停车让行人先通过。所以责任在公交33路司机处,而且该车应该已经被扣留在沙河口区交警大队事故车辆停车场处!
作者: haizhiyun    时间: 2015-1-28 13:38
songyutong29 发表于 2015-1-28 11:14
这33路司机真是倒瞎霉了。像这种情况公交司机完全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不修改法律保障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呢! ...

不光是公交司机,私家车司机碰上这事也一样
作者: neusoft    时间: 2015-1-28 15:08
haizhiyun 发表于 2015-1-28 13:38
不光是公交司机,私家车司机碰上这事也一样

唉!如果是私家车的话,兴许那老人还有救!现在好多公交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和人唠嗑.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5:28
neusoft 发表于 2015-1-28 15:08
唉!如果是私家车的话,兴许那老人还有救!现在好多公交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和人唠嗑.

说的很对,我所以建议应该加大对公交车的处罚力度,如站台外停车上客,乱停乱放,乱鸣笛,开车闲谈,开车等灯玩手机,过十字路口车速过快,人行道不减速等!每年应该统计那个分公司违章最多,那个分公司最好都应该有讲究!这样路面状况才能好转,现在路面违章不都是私家车的问题,公交违章也不少!
作者: 大连公交202    时间: 2015-1-28 15:32
neusoft 发表于 2015-1-28 15:08
唉!如果是私家车的话,兴许那老人还有救!现在好多公交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和人唠嗑.

对,现在的司机眼高手低!有啥可唠的啊?
作者: 大连公交202    时间: 2015-1-28 15:35
本帖最后由 大连公交202 于 2015-1-28 15:37 编辑
songyutong29 发表于 2015-1-28 11:14
这33路司机真是倒瞎霉了。像这种情况公交司机完全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不修改法律保障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呢! ...


有些人就是王德彪一级的人!闯红灯就不对,有啥可着急的?就像金三角那里,明明有人行天桥,非得横穿!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5:49
大连公交202 发表于 2015-1-28 15:32
对,现在的司机眼高手低!有啥可唠的啊?

无非就是唠唠对公司的某些霸王条款的不满意,现在民心网民意网包括交通局客运管理处网站很多三分四分司机对公司不满,所以有时候司机见司机就开始唠扯什么不满还有就是新车分配不合理等等问题!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5:52
本帖最后由 JNW101227 于 2015-1-28 15:54 编辑
大连公交202 发表于 2015-1-28 15:35
有些人就是王德彪一级的人!闯红灯就不对,有啥可着急的?就像金三角那里,明明有人行天桥,非得横穿!

现在有些路口信号灯时间过短,造成老年人过马路不便,但是正常驾驶员都知道,再过斑马线时候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这时候脚应该放在刹车上预备突发状况,如果开车溜号很容易出事故!斑马线有个长度问题,行人过斑马线有个时间问题.在新交通法里有如下司法解释:
交通法:“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行人通过斑马线不可能跑,更不可能飞,只能用脚走。如果在绿灯时间内没有完全通过,而车行道上的绿灯亮了,那代表机动车可以向前通过了,但行人总不能站在原地不动吧,“红灯亮时,已进入斑马线的行人可继续通行”。再加上前面那两条交通法,就形成了,无论行人是否闯红灯,无论有没有行人,只要通过斑马线都要养成踩刹车的习惯。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是为了调节东西与南北向的机动车与行人通行顺序,并不是为了让车辆等行人用的。
作者: 小科0411    时间: 2015-1-28 16:10
如果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请交警诠释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 公汽联营公司    时间: 2015-1-28 16:33
无论过失是否在驾驶员一方,驾驶员均需要承担无过失责任
作者: 大纺东海市场    时间: 2015-1-28 17:51
公汽联营公司 发表于 2015-1-28 16:33
无论过失是否在驾驶员一方,驾驶员均需要承担无过失责任

驾驶员没做到瞭望
作者: montoya晕    时间: 2015-1-28 18:52
死了 就死了吧 赔个几十万 活了一大把年纪 还不如猪圈的猪肉值钱  !!
司机或许有责任 但是 闯红灯 这些老人 有没有考虑过 司机的感受 车在行驶时 是说停下就立刻停下的吗 ?
有个东西叫惯性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9:15
小科0411 发表于 2015-1-28 16:10
如果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请交警诠释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上面已经解释了!
作者: 小科0411    时间: 2015-1-28 19:21
没有文化太可怕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9:22
montoya晕 发表于 2015-1-28 18:52
死了 就死了吧 赔个几十万 活了一大把年纪 还不如猪圈的猪肉值钱  !!
司机或许有责任 但是 闯红灯 ...

你这个人说话让我觉得你素质很低,你说的话让你爷爷奶奶父母看见会多么寒心,不论怎么样老年人又不对的地方,他们也不怎么懂现在的新交法,他们也不愿意去大早上和年轻人挤车,但是生活逼迫没办法,儿女不孝啃老族,失业的子女不懂事孙子孙女辈,他们为了省几个人民币贴补子女所以才造成如今养老难,赡养问题,拜托你们也换位思考一下吧!
作者: JNW101227    时间: 2015-1-28 19:25
montoya晕 发表于 2015-1-28 18:52
死了 就死了吧 赔个几十万 活了一大把年纪 还不如猪圈的猪肉值钱  !!
司机或许有责任 但是 闯红灯 ...

司机如果不溜号不开快车就不会造成今天惨案,车载监控记录一切,不容狡辩!现在本案由沙区交警大队立案处理!相关证词监控资料都对司机不利!一切等法律的公平处理吧!
作者: 暗影帝国大哥    时间: 2015-1-28 19:37
这种事毕竟已经发生了,轻则赔钱,要是老人的家属起诉的话那司机师傅可就倒血霉了!!!
作者: montoya晕    时间: 2015-1-28 19:47
JNW101227 发表于 2015-1-28 19:22
你这个人说话让我觉得你素质很低,你说的话让你爷爷奶奶父母看见会多么寒心,不论怎么样老年人又不对的地 ...

啥是 素质高 ! 自己不把自己命当命看 !  去熟食看看 多少老人 过马路 都是直接冲过去! 这是有素质?
开车的家里也有老人 !那么走在路上的老人 有提他人考虑过吗!
作者: 通恒通利冠忠    时间: 2015-1-28 20:16
在网上看过这新闻,但没说是几路,现在知道了。两方都有责任,司机担的要多一点
作者: 克日洛夫斯基    时间: 2015-1-28 21:42
斑马线,他逃不掉的
作者: xgytemp    时间: 2015-1-28 22:11
这个地方有斑马线和红绿灯还能发生这样的惨剧,实在是不应该。
作者: xgytemp    时间: 2015-1-28 22:34
JNW101227 发表于 2015-1-28 15:52
现在有些路口信号灯时间过短,造成老年人过马路不便,但是正常驾驶员都知道,再过斑马线时候应该减速慢行 ...

请教一下,我是不是可以认为 只要在行人绿灯熄灭前1秒钟,踏上斑马线。就可以合法的享有优先通过权呢?
此时如果出事故就是机动车全责?

当然我知道实际操作上这是不可能的,大连还好一些。
大多数城市的私家车是绝对不会让你得逞的,他们想F1赛车启动一样。
分分钟让你感受到在马路中当交通警察的乐趣。
特别是呼市,如果在十字路口斑马线行人指示绿灯过马路要千万小心,行进到一半时你会在在马路中间等交叉那条路过来左拐的车辆。一辆都不会让你的,就让你站在马路中间等,前面是行人的绿灯就是过不去。
等到车过的差不多了,已经变成行人红灯了,又要赶紧过。因为要过这条马路的车辆绿灯已经亮了。
不过去合肥就好多了,因为合肥的信号灯带方向指示,有几秒钟信号灯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作者: haizhiyun    时间: 2015-1-28 23:25
本帖最后由 haizhiyun 于 2015-1-28 23:27 编辑
xgytemp 发表于 2015-1-28 22:34
请教一下,我是不是可以认为 只要在行人绿灯熄灭前1秒钟,踏上斑马线。就可以合法的享有优先通过权呢?
...

因为行人是弱者,法律保护弱者,除非是在全封闭的道路上如高速公路,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发生的事故好像司机不负责任,我记得以前电视上好像说过类似于这钟情况的,如果是行人在斑马线闯红灯的话,司机还是要付主要责任,因为司机没有尽到斑马线减速和瞭望的义务,还会对车速进行测试,而如果是行人没走斑马线的话,司机责任会再轻点。
作者: yangsipu    时间: 2015-1-29 00:02
songyutong29 发表于 2015-1-28 11:14
这33路司机真是倒瞎霉了。像这种情况公交司机完全是弱势群体。为什么不修改法律保障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呢! ...

这老人换作是你家亲戚你还会说活该么?这是斑马线、司机有责任!
作者: 大连公交202    时间: 2015-1-29 06:21
yangsipu 发表于 2015-1-29 00:02
这老人换作是你家亲戚你还会说活该么?这是斑马线、司机有责任!

司机是有责任!斑马线得减速!
作者: neusoft    时间: 2015-1-29 06:34
通恒通利冠忠 发表于 2015-1-28 20:16
在网上看过这新闻,但没说是几路,现在知道了。两方都有责任,司机担的要多一点

从白恰,西南路金百合,最关键的还有4-****就可以看出是33路.
作者: 通恒通利冠忠    时间: 2015-1-29 21:58
neusoft 发表于 2015-1-29 06:34
从白恰,西南路金百合,最关键的还有4-****就可以看出是33路.

看来是行家了
作者: 公交狂徒    时间: 2015-1-29 22:23
斑马线,这司机倒霉了,本来在天朝哪怕横穿马路司机都有责任,斑马线只会加重处罚,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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