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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赤峰]1路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10-25 19:00
标题: [赤峰]1路
只有交管部门才有权直接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以“交通事故罚款费”的名义扣罚职工的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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