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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太惨了!丽江路上公交车撞倒戴耳机女子,女子当场身亡|早安,哈尔滨!(转) [打印本页]

作者: zly99801    时间: 2018-9-7 16:17
标题: 太惨了!丽江路上公交车撞倒戴耳机女子,女子当场身亡|早安,哈尔滨!(转)
头 条

太惨了!丽江路上公交车撞倒戴耳机女子,女子当场身亡!

6日16时50分左右,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与城乡路交口附近,一辆33路公交车在齿轮厂终点站处倒车时,不慎撞倒一名女子,该女子被困在车底部,当场死亡。
头 条
太惨了!丽江路上公交车撞倒戴耳机女子,女子当场身亡!
6日16时50分左右,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与城乡路交口附近,一辆33路公交车在齿轮厂终点站处倒车时,不慎撞倒一名女子,该女子被困在车底部,当场死亡。
18时20分左右,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顾乡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处理现场,周围聚集着很多围观群众,肇事公交车刚刚被交警部门拖走,被撞女子躺在路中间,已经死亡。
                        

                           
                           

                                
据肇事驾驶员金某讲:“当时我准备去前面调头,我前面有两台车,我往后倒车,没看到人,后来有人喊我,说撞人了,我才停下。”
记者:你倒了多远?为什么倒车?
金某:我倒了10多米,因为前面有车挡着我,所以我才倒的。
记者:你车有没有倒车影像?
金某:有,但是看不清。
18时30分左右,殡仪馆车辆赶到现场,工作人员在死者耳部摘下一对耳机,在兜内找到一部手机,手机中还在放着音乐,由于死者的手机开屏有密码,工作人员无法打开死者手机。这时,死者丈夫打来了电话,确认身份后,民警通知了死者家属。据了解,死者女,29岁,家住王岗镇。
记者电话采访到了知情者苏先生,“事故发生时,我在街口修车,肇事驾驶员跑了过来,说撞人了,要借千斤顶,这时我立即拿着一个3顿的千斤顶跑了过去,当时看到车停在路边,这名女子卡在车的后桥下,我钻进去看了一下,看到这名女子面部朝上,栽歪着身子,一条腿蜷着卡在肚子上,已经没有呼吸。”据司机讲,当时前面有车,他是往后倒车时将这名女子撞倒的,司机下车查看时发现这名女子戴着耳机还听着音乐。
目前肇事驾驶员已被交警部门带走接受调查,具体事故原因以及责任认定有待交警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哈广电融媒体中心、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记者 章成刚




作者: fxj002    时间: 2018-9-7 17:31
个人觉得公交车有责任。既然倒车影像看不清,就更应该小心谨慎才是,不能凭感觉觉得后面没有人就倒车,何况这么大的车,撞到人没有任何反应。
作者: 下午三点    时间: 2018-9-7 19:37
本帖最后由 下午三点 于 2018-9-7 19:39 编辑

照片放大了一看,竟然还是 33路区间车!!
——————————————————————
本人观点:3个人,全都有责任:女行人,33区间司机,环卫局。


行人,本来就应该走人行道的。你瞅瞅照片,人行道上有个大垃圾箱。这么大个儿的大垃圾箱,占领了整个人行道,还又脏又臭的,这咋走人啊??行人不能走人行道了,不得不走大街了。谁把垃圾箱放那儿的??所以,环卫局必须要负连带责任!!!
行人走了马路上,就必须要专心好好走了,就更不能再低头摆弄手机不看路了!!!何况还塞耳机听音乐。所以这是行人的责任。况且,这么大个儿的车,都是有盲区的。如果女行人再有点知识文化就好了,别贴着车走,离车稍远点走。
本人觉得司机多多少少还是有疏忽大意的成份,所以司机也得负个责。




作者: dapeng302    时间: 2018-9-7 19:47
乘客负主要责任。在车后面听歌看手机,拿自己生命不当回事赖谁。即使司机按喇叭也没用,她根本听不见。这就是自作自受,送俩字——活该!
作者: 冰冷剃度    时间: 2018-9-8 09:41
我记得考驾照有这么一道题:非机动车、行人遇本道被占用无法正常通行时,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车道通行,并在通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返回本道。像这种人行道有个大垃圾箱占道,行人走车道应该是无责的。
作者: fordbenson    时间: 2018-9-8 09:48
说啥都晚了,这最后九成就是公交车全责………………三点说的什么环卫局啥的根本都不会被采纳,除非没判公交全责那么死者家属才有可能连同环卫一起起诉,交警才不管这些,你倒车压死人了就是你的责任!
作者: 被人上身的鬼    时间: 2018-9-8 09:49
个人赞成三点的观点,不过还是有一些个人看法。
大型车辆驾驶员倒车,必须有人在后面指挥。
指望行人听见发动机噪音自己躲开,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用的。原因:1,行人如果是聋哑人、盲人怎么办?2,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分辨车辆的噪音来自哪个方向;3,城市嘈杂环境中,尤其是有大型货车、客车扎堆的地方,发动机噪音能被分辨出来的可行性并不是很高;4,纯电和混合动力车辆,在低速倒车时候,噪音很小(有倒车的广播的另当别论)。

所以,我个人认为,行人听歌不注意路况,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过错比例不会很高,主责还是客车倒车无人指挥。而细分下去,司机和车队一半一半吧。你自家停车的地方都没人管理,车队挨处分是没跑的了。

我个人分个责任比例,纯个人观点啊:路政环卫30%,行人20%,司机20%,车队30%。

至于楼上说“拿自己不当回事所以活该”这个我个人并不赞同:首先,别人违规不是你违规的理由
大型车辆倒车无人指挥,本身就是存在过错。
其次,对方存在过错,不代表你就可以无视对方生命。比如一个行人没走斑马线,你就可以一脚油门直接撞过去吗?————抱歉,你这么做是故意杀人,即使对方违规,让速不让道,你也应该减速,减速后再撞上,是他的责任,不减速,你的责任,还加速,你故意杀人没啥说的。
再比如,假如有一个人站在楼顶要跳楼,你就可以一脚把他踹下去摔死吗?他跳下去摔死是他的事,你踹他下去,你是故意杀人。并不是说因为他要跳楼,没把自己生命当回事,你就可以踹他下去了。

受害者过错,和加害者的行为是否有关是前提。比如龙哥砍明哥,结果被夺刀砍死,因为龙哥的过错对明哥产生了直接的持续的生命威胁,所以存在绝对过错,且凶器是其自带,所以明哥是正当防卫,龙哥是纯活该。
但是行人戴耳机听歌和汽车碾压行人之间,关系并不是那么紧密。行人对汽车并未造成什么实质上的伤害,且汽车本身存在无人指挥,未观察倒车影像的问题,所以汽车方就要负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行人方因为在车行道上行走并且没有观察到车辆,负次要责任。环卫方因占用人行道导致行人不得不到车行道上去,负连带责任。
假如说按喇叭就可以避免主责的话,那么那些渣土车,只要一路按着喇叭,岂不是随便碾死谁都不用负责了——活该你没躲开。

至于说车后方盲区大的,我们似乎对盲区的理解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我盲区大,没看见你,就是你的责任”。盲区大意味着责任更大,让行人了解盲区,是为了预防自己进入盲区受到伤害,但是对司机而言,盲区绝不是“免死金牌”。盲区的存在意味着你需要使用更多的手段弥补。车后方盲区大,那么你就应该找个人在车侧面指挥,多观看倒车影像,来消除盲区。如果说有盲区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么岂不是我把眼睛蒙上,就可以开车横冲直撞了?

所以,我个人还是认为,环卫+行人 VS 司机+车队,这两个团体,责任对半开,细分下去,环卫大于行人,车队大于等于司机。



当然,以上均为我个人观点。我没有那L谁谁的勇气,永远认为自己是正确的。我的观点,可能部分正确,可能完全错误。我只想表达出来,我不强迫你接受,你也别强迫我接受你的。

对于想来撕B的,素质三连:没空,不撕,滚蛋。
作者: 寳舆貝    时间: 2018-9-8 10:00
公交车一定全责    33区为什么会倒车呢    因为他要逆行    为什么要逆行呢    因为省着去西站绕一圈掉头了     在车道上倒车掉头逆行    应该是33区都这么走     撞死行人     ~~~~~~~          全责没跑~~~
作者: 公交先行    时间: 2018-9-8 21:28
戴耳机真不是什么好事
作者: zly99801    时间: 2018-9-8 21:45
记得亚星81路,倒车时会有很大的提示音,倒车请注意,声音很大,原来以为“噪音”。看来现在有点作用,
不知为什么现在新上600台宇通,有的进站提示音很大,有的车厢里听得见,车厢外听不见
作者: liyingying    时间: 2018-9-9 10:33
都是一帮不懂法的小孩,33司机全责毫无疑问,另外33区间车该沿线了,沿线就没有这事了
作者: fxj002    时间: 2018-9-10 14:14
寳舆貝 发表于 2018-9-8 10:00
公交车一定全责    33区为什么会倒车呢    因为他要逆行    为什么要逆行呢    因为省着去西站绕一圈掉头了 ...

33区间没坐过,怎么个走法?怎么还逆行呢?
作者: 寳舆貝    时间: 2018-9-11 10:54
fxj002 发表于 2018-9-10 14:14
33区间没坐过,怎么个走法?怎么还逆行呢?

红点是33区终点   路边停车

绿线是正常行驶路线    因为中间有隔离带

要去西站那里掉头

所以33区为了省事

都是在原地   也就是事发地  

新闻图片上能看到的垃圾桶旁边的小路口掉头

然后逆行到路口强行插进等红灯车队之后直接走

也就是紫色线标注的路线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33区会倒车

因为他要倒进那掉头

所以出事了~~

全责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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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eforever    时间: 2018-9-12 13:23
本帖最后由 xueforever 于 2018-9-12 13:25 编辑
liyingying 发表于 2018-9-9 10:33
都是一帮不懂法的小孩,33司机全责毫无疑问,另外33区间车该沿线了,沿线就没有这事了

赞成你的观点
交通肇事责任划分肯定是司机

赔偿方面和管理方面才会涉及到车队
至于垃圾箱并不是引发事故的原因

作者: peixm    时间: 2018-9-15 17:20
寳舆貝 发表于 2018-9-11 10:54
红点是33区终点   路边停车

绿线是正常行驶路线    因为中间有隔离带

借楼问一下,城乡路地铁站到现在还没开?
作者: sundasheng    时间: 2018-9-19 08:47
被人上身的鬼 发表于 2018-9-8 09:49
个人赞成三点的观点,不过还是有一些个人看法。
大型车辆驾驶员倒车,必须有人在后面指挥。
指望行人听见 ...

@下午三点  垃圾容器的摆放是街道办事处负责选址,环卫部门只是负责摆放和清运(起码道里是这样),如果真追垃圾箱的责的话应该是办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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