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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起火多少次才能“教训”公交安全? [打印本页]

作者: liuzhuo    时间: 2009-11-2 10:33
标题: 起火多少次才能“教训”公交安全?
来自大洋网: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 ... /content_751106.htm

珠江瞭望 ◎燕农 高校教师


  公交又着火了,这一次同样让人胆战心惊。10月31日上午,广州一辆满载乘客的562路公交车带着一串浓烟冒险前行,车上乘客纷纷劝司机停车,司机仍驾车前行,在跑出约1.5公里后,公交车尾部突起大火,车上乘客紧急逃生,公交车最终烧成一堆漆黑的空壳。

  这样类似于灾难大片的图景,总是不经意地出现,考验着市民心理承受力。仅今年以来,广州公交车就多次经历如此险情:6月6日,一辆50路公交车行至天河公园正门,尾部突然发出巨大声响并冒出浓烟,一人当场遭逃生的众人踩至昏迷;6月10日,一辆179路公交车行至金贵村公交站台附近起火;10月30日,一辆满载乘客的236路公交车尾部突冒浓烟,多人受伤;与562路公交车着火同一天,一辆41路公交车也突然冒烟……

  每一次公交着火或者冒烟,都是一次安全隐患的暴发,也都是一次危险方式的提醒。可是,上半年成都公交大火引起了全国范围的沉痛讨论,广州频发的公交着火也在一次次灼烧着市民的神经,教训却仿佛如过眼烟云随风飘逝。50路公交冒烟,受伤者称公交公司的工作严重失职,道歉态度也不诚恳,但仿佛此后就没了下文;179路公交着火,在公共信息层面竟然没有查找原因和反思的信息,实在令人费解。

  这次562路公交车着火,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乘客发现冒烟后,司机开始说是“管道漏气”,后来公交起火,又变成了“柴油泄漏”。即便如此,公交公司竟然说司机处置得当,会因此受到表扬。借用网络论坛的口头语真是让人“狂晕”——事故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对司机的表扬褒奖就已经定性了,如此处理公交着火的后事,可以想见一次次教训到底何在?!

  到底是“管道漏气”还是“柴油泄漏”,应该有个清清楚楚、准确负责任的交代;而如果“管道漏气”和“柴油泄漏”可以接踵而来,公交公司应该出来承担责任,至少为这种“老爷车”上路给市民一个说法。由此推及其它公交事故,每一次都应该有一个全面且公开的调查结果,并且从除去天气炎热因素之外的所有主观因素中,汲取教训,完善措施。毕竟,公交隐患直接关涉到广大市民的公共安全。

  在谈及酒后驾车问题上,有法学专家指出:交通文化的核心是“安全”,全社会应该树立“安全”优先的文化原则。一定程度上,与人人喊打的酒后驾车相比,公交隐患的危险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在道路交通中,公交应该优先;在交通文化的构建中,公交也应该优先,以给市民一个安然的出行环境。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是故,在道路上优先的公交应首先从总结教训开始着手安全文化的优先,而不宜动辄将起火归因为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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