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标题: 乘客打伤驾驶员耽误开车 公交公司该不该讨停驶费 [打印本页]

作者: 金陵人    时间: 2007-3-26 13:30
标题: 乘客打伤驾驶员耽误开车 公交公司该不该讨停驶费
近一段时间以来,“公交车驾驶员被乘客殴打”的事件不断,不少驾驶员被打住院,公交车辆因此停运的不在少数。在驾驶员获取应得赔偿的同时,公交企业认为自己的停驶费需要被列入赔偿范围。
  乘客追打公交司机

  今年2月21日,89路公交车女驾驶员杨娟驾车从影城往上坊方向行驶到高桥门时,有乘客拦车,但因车子没到站,公交车就没停。但没想到的是,车辆到站后,拦车的乘客骑摩托赶来,把驾驶员杨娟打了。

  2月24日30路公交车驾驶员王顺利,在下午4:30左右开车到公交总公司站时,一女乘客上车只投了0.5元,驾驶员说钱不够,双方争执。女乘客骂人的同时,还踢了驾驶员。后来女乘客打电话叫人,在中央门北站上来一名男子殴打了驾驶员王顺利。

  3月18日14路公交车驾驶员孙伟,在晚上9点左右开车到集庆门一带时,和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出租车司机跟到公交线路终点站所街,把驾驶员孙伟打成眉骨骨折。

  一天停运损失近千

  公交车驾驶员被乘客殴打,多数驾驶员能得到赔偿。但在处理的过程中,公交车停运数小时,有的停运好几天,公交企业因此提出了“能否向乘客索取停驶费”的疑问。

  南京市公交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停驶费”这一说法在上世纪80年代曾经出现过,那时,如果是因乘客缘故造成公交车辆停运,乘客每次要给公交企业200元。

  南京市公交总公司第九客运部的陈经理介绍,早就想“计较”车辆“停驶费”,但是没有人理会。按照平均计算,一条公交线路一辆车一个班的每天营收在700到800元,空调车能达到1000多元,长年算下来,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律师:可以依法讨要

  对于公交公司“停驶费”这一说,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宇认为,因为乘客的无理行为,造成公交车不能营运,给企业带来了损失,完全可以在民法通则里找到依据。企业可以先和当事人商量赔偿,如果谈不拢,企业只要能够举证出因为误工减少的营运费用,就可以提起诉讼。

  警方:仅有司机获赔

  南京公交治安分局秘书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遇到乘客和公交车驾驶员发生纠纷乃至暴力事件的时候,治安民警通过协调,会让乘客给当事人一些赔偿,但仅限于驾驶员。由此带来的企业营运损失,还没有人关注过。某辆公交车出事后,公交企业一般会叫其他人继续开车,而且停运时车上的乘客已经付了车费。公交企业如果想索赔,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作者: 再别康桥    时间: 2007-3-26 15:10
应该,顶~~~~~~~~~~~~~~




欢迎光临 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http://www.gongjiaom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