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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前天115路的车祸处理的如何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池萍碎    时间: 2007-8-24 13:38
标题: 前天115路的车祸处理的如何了
植物园门口一个军区的车把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飞到正在行驶中的115路司机的后轮下,司机还没发应过来就撵了过去,结果那人死无全尸,现场残不忍睹,可是真的不能怪那位驾驶员,可是人死了,所以他面临坐牢了,他的家庭很困难,一家人就止着他一个人生活,还有个不到两岁的孩子,老婆没工作,哎!可是军区的车不会受到惩治的,115路的司机被拘留了,跟很多人一起吃饭然后告别了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07-8-24 13:40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者: 一池萍碎    时间: 2007-8-24 13:41
但是的情况是,115路驾驶员不压也得压,压也得压,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07-8-24 13:49
该受到惩罚的就一定会受到惩罚,被轧死的那个人因为翻越护栏也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被剥削了生命
作者: 一池萍碎    时间: 2007-8-24 13:51
原帖由 木马巴士 于 2007-8-24 13:49 发表
该受到惩罚的就一定会受到惩罚,被轧死的那个人因为翻越护栏也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被剥削了生命

我很少翻栏杆,所以这次事件更告诉我们,多走几步路那是锻炼身体了,所以我以后坚决不翻,一辆车都没有也不翻了5555555555
作者: 6120    时间: 2007-8-24 16:15
原帖由 一池萍碎 于 2007-8-24 13:38 发表
植物园门口一个军区的车把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飞到正在行驶中的115路司机的后轮下,司机还没发应过来就撵了过去,结果那人死无全尸,现场残不忍睹,可是真的不能怪那位驾驶员,可是人死了,所以他面临坐牢了, ...

它军车凭啥没责任!!!它把人民撞了,它责任占大头,就地它去坐牢.115路司机没责任的.这是要在大陆没人管,就把它捅到境外煤体去!!!
作者: 菠菜芹菜    时间: 2007-8-24 16:16
司机都不容易啊
作者: wyzwyz2006    时间: 2007-8-24 17:04
舆论压力
作者: wyzwyz2006    时间: 2007-8-24 17:05
法律并不能命令一切,人类自己可以违反法律,但是对于这件事,我选择 违反法律的是军车
作者: 一池萍碎    时间: 2007-8-24 17:21
司机的同事说要联名发倡议书,给他捐款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07-8-24 17:52
地方拿军车没办法,这个得军事法庭裁决
作者: 一池萍碎    时间: 2007-8-24 17:56
真的不公平,那辆115估计我也经常乘坐
作者: kljb20002000    时间: 2007-8-24 18:45
既然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军法 我觉得应该关闭不适合讨论了
反正法律是公正的 该是谁的罪就是谁的罪
我觉得115的司机出来以后应当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 可心    时间: 2007-8-24 18:50
最近公交怎么老出事呢,公司是不是该反思一下了???
作者: 我爱公交    时间: 2007-8-24 20:39
大家以后多走几步也不要爬护栏,太危险了。这件事情只能说115的司机很冤。不便于对军车发表评论,反正军车什么样大家都清楚。
作者: 济南公交    时间: 2007-8-24 20:42
最近咋总出事阿,一出还都是大的
作者: 我爱公交    时间: 2007-8-24 20:47
看来又得教育了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07-8-24 22:12
前段时间宣传过头了,都飘飘然了
作者: 无轨电车    时间: 2007-8-24 22:38
单看楼主的描述,这个司机是够冤的,既然法庭是铁定要进了,那就指望一下能遇到一个好法官,尽量认清事实真相吧.
作者: zjhxiaohui    时间: 2007-8-24 23:46
我们国家的法律跟别国不同,行人永远是弱势群体,被撞了司机永远都是需要赔偿的,只是视情节轻重不同、客观有无违反交通法规而定赔偿额度。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行人横穿马路在线,存在违规行为,那么赔偿额度必然有所削减,军车撞人的客观事实存在,军车就有一定责任,无论谁管,地方关还是军队部门管,法律面前都要承担责任,而且是推卸不掉的责任!令我很遗憾的是,这个行人的最终死亡不是军车撞人而是115碾了过去,而且所谓“司机还没发应过来”存在很大主观性,司机没有证据证明当时“还没发应过来”,所以115碾了过去是死者死亡的最终原因,况且115司机不能证明在军车撞过行人以后该行人已经死亡,相比较撞人和碾人,后者的暴力强度要大,法律默认暴力强度大者的损害为重。所以恐怕法庭最后还是得判115司机主要责任。——这就是法律
作者: cb2646    时间: 2007-8-25 00:51
原帖由 zjhxiaohui 于 2007-8-24 23:46 发表
我们国家的法律跟别国不同,行人永远是弱势群体,被撞了司机永远都是需要赔偿的,只是视情节轻重不同、客观有无违反交通法规而定赔偿额度。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行人横穿马路在线,存在违规行为,那么赔偿额度必 ...


开着开着~突然一个人飞了过来~换了我~我不是给吓死~就是碾过去
作者: zjhxiaohui    时间: 2007-8-25 07:46
要我我也碾过去,但是没办法。责任认定就这么回事,只是个情节轻重问题。
作者: kljb20002000    时间: 2007-8-25 08:36
原来北京试行过无过错论 就是俗称撞了白撞 但是在舆论的强大压力还有国家的法律下 这个政策最终废除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07-8-25 09:11
这个被轧死的人是违章翻越护栏,前两天民生直通车报道过了,那天晚上还有个妇女骑车过路口也被撞死了
作者: 小伙    时间: 2007-8-25 09:27
细节问题很重要,我的分析是军车肯定要拿钱,但不承担刑事责任.现在的问题是115的车速快(交警认定),所以说我估计军车50%公交车20%行人30%的责任,但大家要明白真正追究起来只能抓公交!
原因行人死了,军车不受地方管制,法律是不讲人情的!
如果115是停着或者是军车顶着那个人撞在115上,那115没有责任,现在的问题是军车把人撞过来后115又撞上了这个人,所以肯定要有责任!
作者: kljb20002000    时间: 2007-8-25 09:29
公交司机在法律上是肯定有责任的 因为法律已经不再允许无过错论 也就是撞了白撞!
作者: 小伙    时间: 2007-8-25 09:33
大家别骂我
死人是很正常的事,交通事故每年都在提高,所以死的人肯定是增加的!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根本不保护驾驶员,如果上面有压力,责任肯定全推给驾驶员!
公司不向这驾驶员!

撞死的人还是太少!
作者: 6120    时间: 2007-8-25 09:40
原帖由 kljb20002000 于 2007-8-24 18:45 发表
既然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军法 我觉得应该关闭不适合讨论了
反正法律是公正的 该是谁的罪就是谁的罪
我觉得115的司机出来以后应当申请国家赔偿!

中国的法律没有通过全民公决,只是通过极少数人大常委表决通过.中国的法律才不公正,它只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我是齐鲁律师事物所的,在山航大厦齐鲁律师事物所上班.
作者: 无轨电车    时间: 2007-8-25 09:45
中国法律确实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说这个《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极不合理。
作者: 小伙    时间: 2007-8-25 09:45
说的好啊!
作者: kljb20002000    时间: 2007-8-25 09:47
那楼上的律师 军车在法律上就是无责任了?
作者: 小伙    时间: 2007-8-25 09:49
弟弟是无刑事责任,只拿钱!
作者: 无轨电车    时间: 2007-8-25 09:54
原帖由 小伙 于 2007-8-25 09:49 发表
弟弟是无刑事责任,只拿钱!
让军车出钱估计容易不了,弄不好最终军车嘛事没有。
作者: zjhxiaohui    时间: 2007-8-25 09:57
法律上军车应当承担一定赔偿或者是补偿责任,具体实施起来……不好说。但115碾人是那个路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这恐怕是辩驳不了的。
作者: 小伙    时间: 2007-8-25 10:04
无轨同志部队上很有钱!
部队上交通事故的处理,我有一定了解的!
作者: cter    时间: 2007-8-25 10:04
怪怪,明确责任了吗?就说坐牢?
作者: 6120    时间: 2007-8-25 10:21
原帖由 kljb20002000 于 2007-8-25 09:47 发表
那楼上的律师 军车在法律上就是无责任了?

当然要判军车,可是要判军车恐怕地上国际军事法庭,在一个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法律只是一个名词罢了,当局处处维护军方就是因为军队,武警,警察是维护当局执政的,得罪了专政工具可不得了,所谓的保卫祖国,维护治安只是一小部分,保卫当权派才是重点.
作者: 无轨电车    时间: 2007-8-25 10:44
原帖由 6120 于 2007-8-25 10:21 发表

当然要判军车,可是要判军车恐怕地上国际军事法庭,在一个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法律只是一个名词罢了,当局处处维护军方就是因为军队,武警,警察是维护当局执政的,得罪了专政工具可不得了,所谓的保卫祖国,维护治安只是 ...
国际军事法庭?有那么夸张吗?要照你这么说,那军队还不成和尚打伞了?
作者: wyzwyz2006    时间: 2007-8-25 11:45
唯一的解释:军车撞了之后被害人已经脑死亡,115司机再碾了一下 只是导致不可逆转的脑死亡之后必然发生的心脏死亡,但是我国的死亡制度是这两种并存,你认为被害人家属认为脑死亡已经死了还是心脏停止跳动才死的
作者: wyzwyz2006    时间: 2007-8-25 11:54
脑死亡,即脑干、大脑,发生不可逆转的损伤和神经系统瘫痪、神经细胞死亡,导致病人吞咽、呼吸、心跳等基本生理反射永久消失,病人最终会因为取消呼吸机抢救后(或者没有抢救)导致立刻心脏死亡、心肌梗塞,死亡。
脑干能控制包括人的基本生命活动在内的许多活动,比如,吞咽、心跳、呼吸、眼球转动、听觉、排尿排便,如果脑干发生不可逆转的损伤就会导致上述功能发生不可挽回的停止
狂犬病、脑炎等病都会导致脑干损伤(但是一般不立刻危及生命)产生一系列并发症,包括吞咽困难、心力衰竭、消化障碍、呼吸系统感染和永久性停止


唯一不受脑死亡影响的是心脏,心脏有双重管制,脑死亡后一段时间不会出现心脏死亡,但是随着氧气、养料耗尽,心肌梗塞导致心脏死亡
作者: 玉符    时间: 2007-8-25 12:21
晕倒~~又开始谈起医学了~~
作者: kljb20002000    时间: 2007-8-25 12:56
鉴定结论 这个贴子可以关闭了 原本一个交通事故 结果扯上了社会意识形态 军事  政治 医疗 生物 到最后 也么有看出么来(一部央视黄金时间电视剧的台词)!
作者: 小伙    时间: 2007-8-25 21:34
可以关闭了,我今天找到了个目击人,事故的正确原因和大家想象的不大一样,有想了解的可以和我联系!
我说明一点很重要的115的确有很大的责任!相当重要!
不多说了!请大家不要猜想了,很可怕的!
作者: 木马巴士    时间: 2007-8-25 21:36
那就暂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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