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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的哥与女乘客因1元车费争执2小时后报警 [打印本页]

作者: 金陵人    时间: 2008-5-10 16:05
标题: 长春:的哥与女乘客因1元车费争执2小时后报警
“车费6元。”“什么,我平时打车都是5元钱啊!”5月9日,一出租车司机与一名女乘客因1元车费发生争执,双方僵持两个多小时后,出租车司机拨打了110。随后,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巡逻大队出租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调解。

  为1元车费乘客与司机起纠纷

  5月9日10时许,从单位打车回家的张女士,因打车费比往日多出1元钱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张女士说:“我平时从单位打车回家,都是5元钱,凭什么今天就6元钱了?肯定是他的表有问题。”听了张女士的话,司机显得很无奈。司机说,当时上海路上堵车,他就走了另外一条路,但是没想到这条路也堵车,结果因为等候时间过长,到地方时计价表就跳到了6元钱,但是说什么乘客就是不同意再付1元钱。后来,司机也来了犟脾气,不给1元钱不行。最后,两人由争执到相互谩骂,还引来了不少市民围观。

  僵持2小时后出租车司机报警

  “我是好心,她不领情不说,还怀疑我计价表有问题,说我故意绕道,欺负她是女人。”见乘客坚决拒付那1元钱,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出租车司机拨打了110报警。3分钟后,出租车治安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民警从钱包里掏出1块钱对出租车司机说: “你们别吵了!我来出这1块钱!”这时,站在一旁觉得委屈的张女士,马上拦住民警,“太惭愧了,这钱我付!这钱我付!”张女士说,“真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司机向乘客道歉,乘客也将车费补齐。

  双方互相谅解才能避免纠纷升级

  “为了1元钱而起纠纷的事时有发生,而小纠纷如果恶化升级,后果就不堪设想。”针对此事,出租车治安派出所所长齐兴说,出租车行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所以出租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的服务意识,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以“顾客至上”为准则;另外,在乘客乘车时,一定要询问乘客的意见,尊重乘客的想法,这样不但可以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还可以提高自身素质。反之,如果乘客也能理解一下司机师傅的辛苦,双方都能退让一步,也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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