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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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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连公交行家
时间:
2010-12-16 20:54
标题: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01129
2.招标内容:
纯电动景观客车 数量:6辆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按现行汇率计算等值的其他货币),能在国内经营标的物,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3.3近三年投标车型累计销售数量50台及以上(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0年12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21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6、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22日8:30至9: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0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 83608842-114 传真:0411---83684547
联系人:王磊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400801870608091
作者:
大连公交行家
时间:
2010-12-16 20:56
招标编号:DCZ20101129
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
招 标 文 件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DCZ)
中国 大连
2010年12月
目 录
投 标 邀 请 2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 标 人 须 知 6
第2章 合同前附表及格式 18
第3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29
第4章 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41
第5章 投 标 报 价 表 44
第6章 资格证明文件 51
开 标 一 览 表 58
附:评分标准 59
投 标 邀 请
项目名称: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
招标编号:DCZ20101129
招标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2.招标内容:
纯电动景观客车 数量:6辆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3.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按现行汇率计算等值的其他货币),能在国内经营标的物,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3.3近三年投标车型累计销售数量50台及以上(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4. 本招标项目是一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
6.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7.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http://www.ccgp.dl.gov.cn
)“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7.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0年12月2日起至2010年12月21日止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并附有不少于投标总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现金、银行保函任何形式之一种。
11、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22日8:30至9: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②(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12、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乐瑜
电 话:(0411)82532633
传 真:(0411)82532633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号
邮政编码:116011
电 话:(0411)83694933、83608842-114
传 真:(0411)83684547
联 系 人:李月荣、王磊
E—mail :
dlctlye@126.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
帐 号:400801870608091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项目名称: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
2 2 招标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 10 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动力电池组三年的租赁费用及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
(车辆购置附加税、办理车辆使用保险、上牌费用均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 14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百分之一(1%)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0年12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5 15.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16 副本的份数:7
7 1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0年12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投标项目名称: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
招标编号:DCZ20101129
投标人: ”
8 21.1 开标日期:2010年12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9 30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10 30.2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1 26.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以大连市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的费用,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 招标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5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且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6 本款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或提供伴随服务的来源地。
2.7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属地,本合同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2.8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
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 合同格式
第3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4章 投标函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格式
第5章 投标报价表
第6章 资格证明文件
附 开标一览表
评分标准及打分细则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5.3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
(2)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第14条规定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按照第2章要求填写的合同格式;
(6)产品或投标人具有的相关资质或认证证明(如果有);
(7)按照第3章要求填写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8)实物样品;
(9)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配置清单、性能介绍、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等资料。
9.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货物单价和总价
2)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3)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
10.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0.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1.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12.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第6章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
13.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说明书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产品结构、外观、选材、工艺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3)交货清单;
(4)客车实物样品。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或现金(人民币)。
14.3 在开标时,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1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了招标服务费并按第30条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
(2)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
(4)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15.投标有效期
15.1 所有投标应从第21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7.1.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7.2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7.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第18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 根据第14.6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第18条)至招标代理机构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代表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按照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21.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1.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21.5.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1.5.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的;
21.5.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
21.5.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21.5.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1.5.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21.5.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
21.5.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1.5.9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资格证明文件的;
21.5.10投标人所提供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明显不符合招标需求中要求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技术标准的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21.5.11未满足招标文件“*”条款的;
21.5.1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2.1 受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2.2 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2.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4.2评标委员会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最低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5.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6.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分和比较。
26.2 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附件)
26.3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评标总得分=F1×A1+ F2×A2+………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6.4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
(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26.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七、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
28.资格后审
28.1 招标方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作出确认。
28.2 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招标方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28.3 如果有必要招标方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设备、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8.4 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8.5 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28.6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通知书经采购办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dl.gov.cn
)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在中标人按照第32条规定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中标通知书。
30.签订合同
30.1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
30.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30.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0.l或30.2条规定执行,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1.……和欺诈行为
此合同项下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为此目的,定义:(a)“……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3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
32.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见32.3)
32.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2.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2000—1000)万元×0.5%=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32.4本次招标按货物招标标准的80%收取。
33. 预付款担保
33.1 预付款担保
33.1.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33.1.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
33.1.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
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
2)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
33.1.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
33.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2条或33.1条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第2章 合同前附表及格式
合 同 条 款 前 附 表
条款号 内 容
1.1.6) 买方:系指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1.1. 7) 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
1.1 8) 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6.1 合同标的:招标内容中所述车辆及伴随服务
7.1 交货期:见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中规定。
8.1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10.2 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
10.3 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扣除国家政策性补贴部分)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扣除国家政策性补贴部分)60%货款;余款作为质保金,待整车常规部分质量保证期满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扣除国家政策性补贴部分)5%(无息),电动系统部分质量保证期满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扣除国家政策性补贴部分)5%(无息)。
15.1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1、提供货物的安装、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投标时应进行响应)。
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投标时应进行响应)。买方可选择质量保证期外的其他维修服务商。
17.2 质量保证期指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起:整车常规部分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8个月,并对车身骨架终生保修。电动系统(含驱动电机、电池、控制系统等)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6个月或18万公里(先到为准)。
合 同 格 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即: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合 同 条 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 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合同标的
6.1合同标的: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2 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技术规格书”(第3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
7. 交货期
7.1 交货期:
8. 交货地点
8.1 交货地点:
9. 合同价格
9.1 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
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10. 付款
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0.2付款形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0.3合同价款的支付: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1. 检验与验收
11.1 验收要求
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
11.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
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
1)货物出厂前检查;
2)到货验收;
3)预验收;(如果需要)
4)最终验收。
11.1.3 检验试验根据“技术规格书”(第3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
11.1.4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1.2 货物出厂前检查
11.2.1货物出厂前检查按“技术规格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
11.3 到货验收
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
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
11.4 预验收(如果需要)
11.4.1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
11.5 最终验收
11.5.1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或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期限,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
11.6 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2. 包装
1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3. 装运标记
13.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发货标记
4) 收货人编号
5) 目的地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13.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4. 运输和保险
14.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4.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15. 伴随服务
15.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前附表”与第3章“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第3章“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6. 备品备件
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7. 质量保证
17.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7.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7.4 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7.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 索赔
18.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9. 变更指令
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卖方提供的服务。
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0. 合同修改
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1. 转让
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 分包
22.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 卖方履约延误
23.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3.3 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4. 违约赔偿
24.1 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4.2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1%;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2%;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25. 违约终止合同
2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
a) “……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6. 不可抗力
2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7.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8.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8.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9. 争议的解决
2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
29.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9.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0. 合同语言
3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31. 适用法律
3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2.通知
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
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3.税款
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4.合同生效及其他
34.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4.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报价函、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前附表;
4)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招标人、投标人、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两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3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城市纯电动景观客车 6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大连公交客运集团。
二、总技术要求
(一)执行标准及规范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2、《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2007)
3、《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18384-2001)
4、车辆使用寿命10年以上。
5、符合大连市车辆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二)主要技术参数
要求12米级车(11950≤总长≤12000mm),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磷酸铁锂电池和超级电容、锂电池陶瓷温控系统、整车充电桩充电和车上插电式充电、电机直驱变频调速方式、制动能量回收、变频空调、独立加热暖风、集中润滑装置、真空轮胎、粘贴玻璃、优质金属漆、数据采集器。
(三)整车构造
全承载车身结构,车身采用优质16Mn钢管拼焊,需经过严格的除污、磷化、防锈处理,主要矩形管内喷注内腔蜡。骨架总成整体进行脱脂、磷化处理、骨架总成整体喷涂环氧底漆、哑光蓝灰面漆。三遍喷涂车身底部防腐涂料。
(四)整车造型
欧洲方基调,经典、时尚、大气,前后大灯设计基调一致,美观且具有线条感。
(五)整车脱脂磷化处理。顶棚发泡,侧围阻尼胶或发泡,车厢内饰采用PVC贴面高密度板材。
(六)驾驶区、后部、仓内的所有管线路统一规矩布置。全车各处穿线口处加橡胶护套。底架气管路排列整齐不重叠,驾驶区布置保证驾驶员出入便利。
(七)维修方便性要求
1、设置方便加油水及管路测试接口及检修门。
2、对需要经常维护的设备及部件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拆卸及维护的方便性,各种常用的加注口如:助力油灌、暖风水箱等必须加注方便。
(八)车辆设计应充分考虑大连沿海气候和冬季天气寒冷的特点,在气路等各管路中应采用适合热考的优质耐腐蚀铜管,各管路及元器件需在底板之上,或包装好,不可裸露在外部,以防雨雪侵蚀。
三、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供配置在技术参数、性能及质量等方面应等同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一)、主要技术参数
1. 尺 寸 参 数 mm
*(1)总 长 11950≤总长≤12000
(2)总 宽 2500≤总宽≤2550
(3)总 高 3530≤总高≤3550
(4)轴 距 6080左右
(5)前 轮 距 2070左右
(6)后 轮 距 1860左右
(7)前 悬 2620左右
(8)后 悬 3300左右
2. 质 量 参 数 kg 考虑超载因素按设计负荷进行设计。
(1)座位数 人 49+1+1
(2)整车允许总质量 17800
(3)前轴允许负荷 ≥6500
(4)后轴允许负荷 ≥11500
3. 性 能 参 数
(1)最高车速 km/h ≥80
(2)最大爬坡度 % ≥18
(3)最大制动距离(满载30km/h初速) m ≤10
(4)驻坡能力 整车应可靠地在15%坡道上停稳。
(5)接 近 角 ° ≥7
(6)离 去 角 ≥7
(7)续驶里程 km ≥240(空调关闭情况下)
(8)排放限值 “0”排放
(9)噪声限值dB(A) 加速时车外 ≤75
匀速时车内 ≤75
(二)、主要总成和系统的结构特征与参数
1.动力电机 ●三相交流异步机
(1) 额定功率 ●额定功率100KW ,最大功率291KW
(2)布置形式 后置
2.动力源
(1)超级电容 不少于13组、每组165F,串联形成600 V。
(2)动力电池组 ●磷酸铁锂动力电池500Ah 直流600V,使用10AH电芯,总个数不超过10000个。电池组串并联连线35㎜²。
*3.充电
(1)充电模式 ●整车充电桩充电和车上插电式充电
(2)充电设施 ●车载充电机(输入电压AC380V或220V,0 V≤输出电压DC≤650V,0 A≤充电电流≤100A),快充和慢充充电插座各一个(国电标准)。
4. 转 向 系 ●整体式进口动力转向,转向油泵为电驱动,采用前后左右可调式方向管柱。
(1)转向机型式规格 ●美国电车专用循环球整体式动力转向
(2)方 向 盘 ●Ф500mm
5、踏板
(1)加速踏板 ●电子
(2)制动踏板 ●电控制动阀及装置
6. 前桥 ●电车专用前桥6.5吨,盘式制动器
7. 后桥 ●电车专用后桥13吨,盘式制动器
8. 悬 架 ●空气簧前2 后4,气囊为电车专用。带双向作用液压减振器
9. 制 动 系 ●采用独立双回路气制动系统,系统中有四回路保护阀、继动阀、快放阀、双向阀等阀、空气干燥器及排污阀(放水阀采用拉杆引至裙边)。上述元件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维修拆卸的方便性。
(1)行车制动 ●前、后均为盘式制动,带ABS。
(2)空气干燥器 ●空气干燥器。
(3)驻车制动型式 ●储能弹簧(手控阀控制)
(4)辅助制动 ●电机储能制动
(5)管路系统 ●优质耐腐蚀铜管
●管路接头进行预装压敷,保证装配不松动漏气。
●管路系统应进行保压试验,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应清除管路内杂质,保证管路清洁。
(6)制动系低压报警 ●低压报警器。报警音需明显区别其它报警
10. 车轮与车胎
(1)轮辋规格 ●8.25x22.5
(2)轮 胎 ●295/80R22.5
●车轮装饰罩。
●备胎架(带备胎)。
11. 底盘电器
(1)线路系统 ●单线制、负极搭铁。
(2)线路电压 ●24V
(3)蓄 电 池 ●195A•h(2个) 。线要分色,有足够的长度满足蓄电池架拉出的需要(室内照明等用)。
(4)电源控制 ●安装整车总电门,可实现全车立即断电。总电门设置位置应便于驾驶员操作。
12. 集中润滑 ●安装集中润滑装置。集中润滑程控器接线应接在点火开关上。
13.电驱动系统 ●采用电机直驱方式,电机变频调速。
(三) 车 身
1.车身色彩图案 ●车身色彩图案应典雅和艳丽,采用优质金属漆,漆色与图案由厂家提供用户确定。喷涂含企业标示。
2.前围总成 ●前挡玻璃为夹层安全玻璃,用聚胺脂胶直接粘贴于车身骨架上
●驾驶员正面装上下拉遮阳帘。
3.后围总成 ●后挡为钢化玻璃,采用5mm厚钢化玻璃。
●暖风水箱在机舱内布置应方便加注。
4.侧围 ●预应力涨拉铁蒙皮,蒙皮应做防腐、防锈蚀处理,蒙皮内侧应有隔热减振措施。
●采用轻质金属材料制成的侧仓门,侧仓门应具有较好强度,均匀曲线;侧仓门的密封性要好,需要加装密封条,侧仓门应采用液压气支撑杆,开度≮120°,门锁应可靠、耐用、开关方便。整车除电门钥匙外,其他锁的钥匙应统一。气弹簧撑杆。
●所有仓必须通风、防水、绝缘,仓体内侧喷涂绝缘涂料(耐压>3000V)。
●侧窗玻璃为“F绿”汽车级双层中空玻璃。两侧尾窗采用内藏式带锁移窗,驾驶员窗(包括推拉部分)为双层中空玻璃,其余玻璃粘贴在骨架上。
●配置窗帘
●驾驶员侧窗带上下拉遮阳伞。
●应充分考虑到在高温天气情况下空调冷风可以进入电池仓、变频器仓。
5.骨架结构 ●全承载车身,结构为无大梁式,由六大片合拢成一体化。
●车身采用优质16Mn钢管拼焊,需经过严格的除污、磷化、防锈处理,主要矩形管内喷注内腔蜡。骨架总成整体进行脱脂、磷化处理、骨架总成整体喷涂环氧底漆、哑光蓝灰面漆。三遍喷涂车身底部防腐涂料。
(1)拖 车 钩 前端中部设有内藏伸缩式高强度钢拖车钩(带插销),拖车钩应坚固,拖车销从上向下插入,方便与救援车连接。
(2)支 车 点 车底左右两侧前、中、后适当位置设支车点,支车点应加固,支车时不发生变形。车身上应有支车标记。
6.车 顶 ●顶盖要做防漏水处理,GPS穿线口、电池罩螺栓处密封处理,顶盖内侧应有隔热减振措施(发泡)。
●车顶棚上有2处安全出口,带换气风扇
●顶盖应有水沿,水沿应美观实用。
7.行李仓 ●贯通式≥10m3,仓们采用铝合金手动外摆式,仓内设灯。
(四)车内布置与设置
1. 地 板 ●地板采用15mm以上优质竹胶板,与骨架和地板接缝处填补密封材料,提高密封性,5年内不得发生凹陷。
●在电动机、超级电容等处设有检修口,检修口盖应做成提拉式,提手下沉与盖平面一致,盖边框应是铝型材。
●地板上铺防滑、阻燃、耐磨、灰色石英地板革,应平整无明显凸起。
●车门踏步上铺设高防滑地板革,上面不带任何字样。
2.车 门 ●车身右侧设1个气动铝合金外摆乘客门。
●门管路为铜管。
●在仪表台方便驾驶员操纵的位置安装车门手动机械式断气开关,以便紧急情况时驾驶员手动断气开车门,车门外安装安全应急气阀。
3.内 饰 ●浅色调,大分块,整体成型顶。
●采用一体化设计的风道。
●畅通式成型双行李架,带阅读灯,呼叫按钮及扬声器。
●两侧设通常LED顶灯,灯罩(采用乳白色PC料)接口平稳,使用寿命5年以上。分别1、3、5;2、4、6控制
●内饰侧墙板为浅色调皮革。
4.围 栏 ●司机身后安装护栏。
5.座 椅 ●司机座椅采用豪华高靠背,气撑杆减震可调式。
●乘客座椅采用高靠背可调、带下压式扶手(通道中间各一)仿皮革座椅,带安全带、网兜、脚踏、手抓等。座椅面颜色待定(由厂家提供用户选定)。座椅宽≥440㎜,座椅深≥440㎜、靠背高≥440㎜,座间距(同方向)≥720㎜。
●高靠背导游座椅,带脚踏和安全带。
6.仪 表 台 ●精美、平整。
●仪表台上仪表、开关、按扭、手柄位置布置合理,便于操纵。
●仪表应灵敏、清晰易看、可靠耐用。
7.驾 驶 区 ●宽敞、布置合理。
●安装司机脚步踏板。
8.后 视 镜 ●采用大视野镜面,图象清晰,无盲区,易更换电动除霜的后视镜。
9.其 它 ●室内前侧安装电子钟、室内镜。
(五)电器部分
1.动力系统 ●采用CAN总线设计,光纤传输信号。各子系统之间的连接相互之间没有电信号干扰,控制及通讯可靠,保证行车安全。
2.电气线路设计安装要求 ●采用耐高温辐照阻燃电线(125OC)。
●导线允许的最大电流,要在根据用电设备计算出的最大电流基础上留有1.5的安全系数。
●电气线路走向合理。导线应分色,有线号。线束要捆扎牢靠并有绝缘防护套,打有套号,安装防水插头。
●线束通过梁、板孔时,应有绝缘防护圈,与其它物体固定时要用尼龙扎带。
●保险、开关、继电器、灯泡工作可靠,耐用,开关等表面件还应美观。
3.前风窗玻璃刮水器 ●刮臂和刮片长短与前风挡高度匹配良好,工作稳定可靠。
4.蓄电池架 ●蓄电池架为可拉出式,方便维护和更换蓄电池。
●蓄电池仓应与车厢隔开,并通风良好,仓门开启角度≥120能满足换蓄电池需要。
(六)空调暖风部分
1.空调制冷系统 电车专用冷暖节能变频空调,制冷量(kW) 32000Kcal/hr。
2.暖气及前风挡除霜系统 ● 安装独立喷射式液体加热器,带大功率除霜器及强制散热器。
● 主管道采用带线层的耐压三元乙丙管,管接口应防止渗漏,管外应有保温层,采用四联开关扳.
●采用独立油箱。
● 车内出风口应布置均匀,车厢出风口不少于8个,驾驶员处布置1个。
(七)电池保护系统
锂电池陶瓷温控系统 ●采用陶瓷加热电池保护系统,车辆在环境温度低于5度情况下,当锂电池开始充电时先自动开启陶瓷加热系统,确保锂电池的温度升高到系统设定的温度值后再进行充电,保证低温充电的安全性增加锂电池在冬季下的续驶里程。
电池工作标准 工作环境温度在-20度至50度之间,能保证电池安全工作和续驶里程。
(八)电子信息系统
1.视听系统 ●80G硬盘播放器
●前部19寸液晶彩显(固定式),中部15寸电动翻转液晶彩显。
2.倒车监视器 ●安装倒车监视器及探头(2只彩色)。
3.GPS ●安装GPS卫星接收装置
4.导游麦克 ●导游椅上方预留导游麦克插座及插孔。
*5.安装数据采集器 ●双CAN网络接口,RS232c预留接口,GPRRS数据传输设备。
●车载信息系统要求通过CAN总线采集数据,同时提供通讯协议,硬件接口标准,硬件接口至少包括CANH,CANL,CAN屏蔽地,整车辅助电源,搭铁端子等。采集的信息如下:
实时:车速,里程,加速踏板开度,制动踏板开度,电机直流侧电流(+-),电机直流侧电压,电机温度,电机转速,电机转矩,电机控制器温度,电机三相交流电流,电机工作模式,电池电流(+-),电池电压,电池SOC,整车电池平均温度,单只电池最高温度,整车故障报文,电机故障报文,电池故障报文。
(九)消防及安全设施
1.消防设备 ●2只5kgABC类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应立放在车厢内的灭火器存放桶内,存放桶在车厢内的安装位置应不与乘客发生干扰,且保证至少有一只方便驾驶员取用。
2.安全设施 ●车窗两侧安装5个(驾驶员附近1个、车厢左右两侧各2个)带伸缩绳式的应急锤。
(十)服务设施
标牌 ●对应位置安装 “禁止吸烟”、“禁止与驾驶员交谈”等铝标牌
●门泵盒上有明显的关于手拨开关使用的警示语言标志。
●安全天窗上有紧急逃生标志。
●应急锤附近有警示语言标志。
四、投标整车不能是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投标汽车保证在大连可以上牌照,否则投标无效。
六、其它要求:
1、近三年投标车型累计销售数量50台及以上(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2、生产技术保证:具有专门的电车生产厂房,电车专用生产线,要求提供照片、文字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
*3、电池租赁方式:为保证电池的使用寿命及质量,电池采用租赁的方式。厂家需提供适宜并相对优惠的电池租赁方案及合同文本。
4、售后服务
4.1、自新车投入使用时起,实行全天候保姆式服务,派专业人员跟踪服务,服务人员随时到达现场,确保公交车辆运行正常。
4.2、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各总成、零部件供应商的服务。
4.3、设24小时服务联系电话,保证服务信息及时沟通。接到报修电话后,服务人员或服务站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故障修理不及时造成车辆连续停驶3天(不含3天)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车辆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4、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关技术资料。
5、配件供应
5.1设有配件中心,保证电动系统配件的及时供应。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配件供应不及时造成车辆连续停驶3天(不含3天)以上,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车辆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5.2、对所需配件应优惠价格供给。
6、培训
6.1、负责免费提供车辆的售前、售中、售后对驾驶员、维护保养人员、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工作。提供培训教材,在标书中说明培训次数、人数、地点、计划安排。
7、提供有关资料
7.1、提供车辆使用说明书电机及底盘、电池等各总成设备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及配线图、外购设备、主要部件的明细及供货厂家。
七、政策性补助
混合动力指标政策性补助每辆车补助按照50万元为基准,如实际补助低于50万元,由客车制造厂负责补偿差额;如由于考核指标不能达到国家补助标准,不能获得政策性补助,由客车制造厂负责全额补偿。
八、质量保证期:指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起。
整车常规部分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8个月,并对车身骨架终生保修。电动系统(含驱动电机、电池、控制系统等)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6个月或18万公里(先到为准)
第4章 投标函格式和
投标保证金格式
投 标 函
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价格表
(3) 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我方保证遵守DCZ20101129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2条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保 证 金
致: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本支票,汇票或现金作为 (投标人名称、地址)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第 号招标文件的 采购项目招标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5章 投 标 报 价 表
附件一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
1 2 3 4 5 6 7 8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 原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 (元) 5×6 质量
保证期
投标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人民币元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单机及联动)、包装、运输、保险、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报价总价须包含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1.
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数 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注明装运地点) 总 价 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1 主机和标准附件
2 专用工具
3 安装、调试、检验
4 培训
5 技术服务
6 其他
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人民币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 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2.
主要零部件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序号 主要部件(货物)名称 产原地 型号 规格 生产厂家 主要参数 数量 单价 合价
1 发动机
2 变速箱
3 空调
4 CAN总线
5 桥
6 ……..
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 (小写) 人民币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三 设备简要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性能说明 备注
注:格式可自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运行性能和响应程度说明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投标产品响应程度(高于/满足/偏离) 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零部件生产厂家
序号 部件 品牌 产地
1 轮 胎
2 蓄 电 池
3 集中润滑
4 前挡玻璃
5 后挡为钢化玻璃
6 侧窗玻璃
7 石英地板革
8 加热器
…
…
…
…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6章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投标人资格声明(见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6 投标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提供证明文件)
7 提供整车可行性实验报告、强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8 近三年具有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9 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 其它
(1)最近两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
(2)其它说明事项(如有)
(3)其他相关认证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如有)
备注:
(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
填写须知
1) 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2)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5)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投标人资格声明
1. 名称及其它情况:
(1) 制造厂家或经销商名称:
(2) 地址: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主管部门:
(5) 企业性质:
(6) 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7)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a)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b) 流动资金:
(c) 长期负债:
(d) 短期负债:
(e)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f) 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 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 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4.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出口销售额:
5. 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6. 易损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投标人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
公章: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的所有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单位名称、盖章、电话:
地址: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第34条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到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项目: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纯电动景观客车采购
招标编号:DCZ20101129 年 月 日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
表一 总打分标准表
序号 评价因素 权重 分值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 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 22% 100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要求、技术说明等进行综合评定。
车辆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得100-81分;
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他技术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得80-61分;
车辆技术参数偏离率很大,但尚能采用的得60-40分。
3 车辆生产工艺 10% 100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整车生产工艺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车辆动力性、经济性、环保性、安全操控参数、舒适性参数等)进行综合评定。
突出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
4 车辆生产设施及设备 10% 100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厂的电车生产厂房的规模等,电车专用生产线的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定。
突出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
要求提供实物照片、文字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
5 整车配置及与本地交通条件的适宜程度 6% 100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车型的整体配置、车辆与大连本地的交通条件的适宜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突出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
6 客车样品 10% 100 a.具有豪华商务车的特点和风格、美观大方、流畅简洁、明亮宽阔、整体协调、品质高档。0-40分。
b.制造质量、人性化设计、维修方便性等。0-20分。
c.设有醒目的警示安全标志,乘客乘坐安全、舒适,上、下车便利。0-20分
d.车厢内乘客乘坐安全设施布置合理适用。0-20分
7 售后服务 10% 50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时的售后服务承诺、措施,技术支持能力以及根据各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机构设置与常驻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价:
突出50-31分、优良30-21分、一般20-10分。
50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时电池租赁方案进行评价。
突出50-31分、优良30-21分、一般20-10分。
8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 1% 100 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得100分,没有得0分;
9 车辆型式核准证书 1% 100 提供车辆型式核准证书得100分,没有得0分;
10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已经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可获得下列相应加分。
1、对于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价格(序号1)和技术(序号2)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的加分;
2、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价格(序号1)和技术(序号2)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标项目总分值4%的加分;
3、对于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自主创新、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比例分别计算,叠加后计算出总的优惠政策幅度。
4、计算方法:
相关加分因素得分=(相关应加分产品报价/投标报价)×本评标项目总分值×4%
例如:本次投标的全部产品中,自主创新产品为10万,全部产品投标报价为100 万,那么加分如下:
价格加分=10万/100万×30×4%=0.12应加分值为0.12分
备注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二、评分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
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
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售后服务承诺优的;
三、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作者:
gtdl
时间:
2010-12-17 09:14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城市纯电动景观客车 6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大连公交客运集团
貌似不久就能到位了,,,,,,
作者:
DD6160S03
时间:
2010-12-17 10: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公交10001通
时间:
2010-12-17 11:22
此或为 商业秘密 黄H
作者:
st__ljx
时间:
2010-12-23 15:18
车都快来了,才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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