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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城市生活版版规—20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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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krobert
时间:
2012-7-22 01:31
标题:
城市生活版版规—2012.7.22
本帖最后由 zkrobert 于 2012-7-22 01:37 编辑
一、水区宗旨
水区是大家放松娱乐的地方,原则上来说可以讨论大家感兴趣的一切话题。但是所有的自由都有限度。大家灌水的主要原则是有内容有意义的水,以不影响他人正常灌水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大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灌水。
二、水区内容
1、水区内容原则上可以讨论大家感兴趣的所有话题,以下内容除外:
(1)敏感政治话题。
有关最近敏感政治题材及重大事件的话题,请勿在水区讨论。不要问为什么不可以讨论或者以言论自由为理由来要求,任何自由都有限度。
(2)广告。
任何形式的广告(涉及商业内容)不得在主题贴中出现。水区不是大杂烩,相关内容请发到跳蚤市场(如果符合该板块要求)
(3)无内容话题。
包括无任何实际内容的主题及回帖(包括纯表情及空白帖),以及无实际意义的发帖、回帖,如abcdefg,11111等*。灌水乐园不是纯水区,是大家讨论放松的地方,不是个人随意消遣的地方。请大家以不影响别人灌水为前提,勿恶意灌水。
(4)人身攻击
请大家文明灌水,勿在灌水过程中人身攻击。偶尔发泄下可以,但请自己把握度,不要引起吵架帖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5)版主认为更适合其他板块内容设置的帖子。
(6)其他版主认为不适合讨论话题。
2、特殊发帖或跟帖要求:
(1)主题贴数量限制
为了保证所有水民都能开心有序灌水,对一个ID的主题数量做了规定,每个ID每天在水区主题贴不得超过6个,每周不超过15个。相信大家也不愿意看到整版都是同一个ID发帖的状况,影响他人灌水积极性。
(2)鼓励原创,转贴请注明
鼓励大家发表原创的帖子,如为转贴,请尊重原作者,注明【转贴】字样。另外每个ID每日转贴不得超过2个,一周不得超过7个。
(3)禁止挖老帖
由于水区帖子流量较大,没有特殊情况请不要挖老帖,尽量讨论当前相关话题。
(4)禁止刷屏
原则上水区禁止刷屏,即同一ID连续回复所有帖子。一般一页中同一ID回帖超过90%(不包括置顶贴)即视为刷屏*。
*例外:1.offer, 沙发,板凳,视为例外。除此之外,不允许出现其他称呼。另外在特殊游戏(如抢楼)过程中出现的纯数字回帖不视为纯水。(希望此种情况大家不要太频繁出现)
2.如所有帖子均针对内容回复,不视为刷屏。
三、水区管理
1. 锁定:出现以下内容之一的帖子,版主将给予锁定并给予相关ID一定处理:
(1)过期帖:帖子内容已过期,不适合继续讨论。锁定帖子以保证水区内容更新。相关ID不作处理。
(2)口水贴:帖子中出现严重人身攻击及吵架、谩骂等内容,锁定帖子以控制事态。相关ID视情况给予处罚。包括扣分,屡教不改及情节恶劣者申请锁定帐号。
(3)其他版主认为存在严重争议的帖子
2.转移:与本版内容相关不大,或者版主认为更符合其他板块内容的帖子,如求职,符合条件的买卖,投诉等,将转至相应板块,并站内投条给发贴人。如同一ID短期内重复出现相似内容的不符合本版设置的发帖,经提醒不改正的,将给予扣分处罚。
3.置顶:以下内容帖子给予一定时期内置顶:
(1)版规等全版性公告性主题;
(2 ) 特殊活动或特定时期内重大事件的通告;
(3)其他版主认为有必要让全版内水民注意的主题。
4.删帖:存在以下情况的帖子,版主将给予删除并给予相关ID一定处理:
(1)不宜讨论的敏感政治话题及重大事件,相关主题予以删除。PM发贴人。屡教不改者将给予扣分处理,情节恶劣申请锁定帐号;(每帖初始扣分-7)
(2)广告。涉及任何商业广告的主题,予以删除并PM发帖人,同时给予扣分处罚。屡教不改者加被扣分,情节恶劣追加额外处罚。(每帖初始扣分-7)
(3)纯水。各种无意义水贴,予以删除并PM发贴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及以后开始扣分处罚。情节严重及屡教不改者加倍扣分。对于曾经出现过的将同一内容分好几楼讲的情况,编辑至一楼后删除其余。(每帖初始扣分-7)
(4)刷屏。恶意刷屏者删除所有相关回复,并对相关ID实施扣分。第二次以后扣分加倍。(初始扣分每帖=7*刷屏帖数,之后每次翻倍,仅适用于回复刷屏)
(5)主题刷屏。以大量发表主题来刷屏者,由于情节恶劣,均删除所有主题并给予该ID警告,同时给予额外扣分。(一次性扣除2000,同时每主题扣50分)
(6)掘墓。鉴于水区流动量大,一般3页以后及最后回复相隔5天以上的帖子顶起视为挖老帖。所有挖起之后的回复将删除。对于顶起老帖者给予PM警告并扣分(每帖初始扣分-7),其余回复删除但不扣分。
(7)其他版主认为应当删除的帖子。视情况对相关帐号给予一定处理。
5.奖励:
(1)对于积极参与水区活动的水民,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表现优秀者额外加分。
(2)对于发表优秀原创帖,并受到广泛好评的ID,给予加分奖励,优秀帖子视情况给予加精。。
(3)其他特殊活动奖励将在活动中特殊说明。
6.惩罚:
(1)对于恶意灌水,扰乱水区秩序者,给予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禁言一段时间。
(2)对于其他严重违反版规者,给予相应处罚。
7.加精:对于优秀的原创帖,符合一下条件者,给予加精:
(1)内容原创,新颖,较有意义;
(2)吸引广大水民讨论,有较热烈反响且评价良好。
8.投诉:凡对版主处理有异议者请到【会员事务】板块投诉,发在本版无效。
凡在本版发的投诉帖一律锁帖并投条发贴人,请到【会员事务】重发。
本版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版版主保留对版规的解释、修改等权利。
作者:
大桥
时间:
2012-7-22 09:53
本帖最后由 大桥 于 2012-7-22 10:12 编辑
支持,顺带追加补充几条!
(偶在其它论坛做过版主,对这方面,了解的比较多!)
1、每个ID在本区以及其它版块发过的主题,对于原创和转帖的比例,也要及时关注。
原则上,每个ID,转帖的主题,其数量上不要超过原创!
如果原创数量少,而转帖数量多,那么就要注意了!若在此基础上,继续发转帖,就视为灌水!
2、每日本区,帖子在本坛发帖的总数量(包括主题和回复),也不宜过多,以免造成大水泛滥的现象。
建议,本区每日发帖在总数上,也要控制一下,通常每日总数50~200帖最合适;若经常超过300帖,就有大水泛滥的嫌疑了。
总的来讲,就是积极鼓励原创,发帖在要求上,不追求数量,而是要追求质量,希望能将本坛水区越办越精彩。
追加补充的第1条,从今日开始执行;对于第2条,从2012年7月23日开始执行!
作者:
寳舆貝
时间:
2012-7-22 10:13
我都没看到过这个版规………………
就发上来了……………………
真神奇……………………
作者:
jngjbus
时间:
2012-7-22 10:52
可怜的我帖子数从13000一下子回到了8000
作者:
信息
时间:
2012-7-25 16:16
老大,那个数字登顶贴是您删的吧,如果是的话我真的爱死你了
作者:
信息
时间:
2012-7-25 16:32
感觉zkrobert 有点独大了,个人感受,如有知音不胜荣俱
作者:
zbsmy0911
时间:
2012-12-25 03:38
已阅。。。。。。。
作者:
1-14-56110
时间:
2013-2-7 17:06
顶起来~
作者:
保定公交迷csh
时间:
2013-2-7 18:32
额,浮起来了
作者:
保定公交迷csh
时间:
2013-8-10 22:37
版规不能沉啊......................
作者:
WANJIAHENG
时间:
2013-8-10 23:02
人工置顶~
作者:
城市交通
时间:
2013-8-11 19:09
顶
作者:
WANJIAHENG
时间:
2013-8-11 19:37
手动置顶!
版规不能沉!
作者:
保定公交迷csh
时间:
2013-8-11 19:52
楼上几位在版规下还敢灌纯水。。。。
作者:
WANJIAHENG
时间:
2013-8-11 19:56
保定公交迷csh 发表于 2013-8-11 19:52
楼上几位在版规下还敢灌纯水。。。。
LS你还好意思说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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