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标题: 山东淄博:乘客抢公交方向盘 险酿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xueforever    时间: 2013-6-30 00:49
标题: 山东淄博:乘客抢公交方向盘 险酿事故
http://tvplayer.people.com.cn/player.php/xml/L3B2c2VydmljZS94bWwvLzIwMTMvNi8yOS82YzY1MzA3Yi0zNzNhLTRkOTctOTBkMS0xNmVhY2Y5ZjYyMGIueG1s/playerByOsmf.swf

http://tv.people.com.cn/n/2013/0629/c39805-22019968.html
才拘留10天……


作者: 愿望宝盒儿    时间: 2013-6-30 05:35
拉出去枪毙!!!
作者: 353    时间: 2013-6-30 08:20
没出事就万幸了
话说那帮疯子乘客抢不了前置铰接的方向盘啊……
作者: 公交-K    时间: 2013-6-30 10:31
抢方向盘的人这么多。。。
作者: 流风    时间: 2013-6-30 10:53
进去就不带好的。往死揍。
作者: WJ07-17001    时间: 2013-6-30 14:53
拘留10天………………
作者: fxj002    时间: 2013-6-30 22:10
这种人怎么不判他死刑呢。
作者: 金牛相望    时间: 2013-7-1 12:10
真无语了   赶快立法吧  
作者: uniquenova    时间: 2013-7-1 13:02
这就应当判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够他蹲个十年八年的。

比如340那个女的,判十年以上都不过分,起码让她在监狱里蹲六年。

可惜那女的据说只罚了500块钱……看来还是有门子啊,她的罪比起打20路司机那个重多了。
作者: 北冰洋    时间: 2013-7-2 23:47
全国各地好多起这种事件了。
作者: xueforever    时间: 2013-7-3 00:09
北冰洋 发表于 2013-7-2 23:47
全国各地好多起这种事件了。

这个就应该是 危害公共安全
应该罪重判几个,并做一定宣传,以儆效尤...
作者: 北冰洋    时间: 2013-7-4 22:30
xueforever 发表于 2013-7-3 00:09
这个就应该是 危害公共安全
应该罪重判几个,并做一定宣传,以儆效尤...

真应该重判!危害其他乘客安全啊!




欢迎光临 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http://www.gongjiaom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