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新购公交车辆工作的通知》,在获得南京市交通集团同意的基础上,实施2014年度公交车集中采购方案。 现将资格后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范围 二、 招标内容 拟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交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货物的供应;
(2)出厂试验、培训、质保等。
(3)车载设备(一标段:天然气(LNG)车暂列金额:24670元/车;二标段:天然气公路客车(LNG)车暂列金额:24670元/车;三标段:10米LNG天然气车暂列金额:24670元/车,8米LNG天然气车暂列金额:20220元/车)
车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两只灭火器架、电子路牌、车载信息终端、车载视频监控设备、刷卡机、车内外标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的资格和业绩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2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天然气(LNG)公交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上述原件须在开标时递交原件核查,但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公路客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路客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天然气(LNG)公路客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上述原件须在开标时递交原件核查,但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三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2亿元及以上、且具有客车底盘生产资格的客车整车生产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能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城市客车制造商;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外市场上天然气车保有量高且质量稳定故障少的国内客车制造商;
4、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200辆及以上实际运行的天然气(LNG)公交车销售业绩(多份合同可累计);
5、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产品并已列入国家环保部的公告目录,保证在南京车辆上牌。未上公告和在南京未得到国家准入运营批准的车辆,不得参与投标;(天然气(LNG)公交车排放标准需为国V)
6、投标单位必须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或者间断10个月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网或中国汽车报统计的大型城市客车销售量中排名前10名的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因设计、制造及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且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上述原件须在开标时递交原件核查,但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二)本次招标同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中,须清楚反映出与所投标段相同种类车型(如天然气LNG车等),否则不计入总量。
(四)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两个标段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实际供货能力承诺书:“我单位具有实际供货200辆/月及以上能力,如因我单位原因导致供货时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司愿支付200元/辆·天违约金”,内容须包含以上内容,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7房间;
开标地点: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7房间;
五、评标办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多标段处理: 三个同时开标 ,开标评标顺序为NJHW- 140133-1a、NJHW- 140133-2a、NJHW- 140133-3a。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两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总价价格组合低者选择其中两个标段确定其为中标人,其余标段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1、发售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标书发售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55号27楼27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1500元(邮购另加100 元邮费);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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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中央路258号江南大厦
| 邮编:
| 210009
| 联系人:
| 王咸司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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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5-8311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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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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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13室
| 邮编:
| 210005
| 联系人:
| 陈欣凯
| 传真:
| 025-84795981
| 联系电话:
| 025-847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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