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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连地铁2号线车站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
本帖最后由 公汽联营公司 于 2015-9-1 18:33 编辑
出处 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2015)第103号
大连地铁2号线于2009年7月25日开工建设,共设28座车站(含1、2号线换乘站西安路站),线路总长37.48公里,其中一期工程20座车站,长25公里,由东海站至辛寨子;二期工程8座车站,长12.48公里,由辛寨子至大连北站(1、2号线换乘站),以及海之韵站。2号线一期工程17座车站(会议中心—机场)已于2015年5月22日开通试运营,二期工程将于2016年开通试运营。28座车站分别是海之韵站、东海站、东港站、会议中心站、港湾广场站、中山广场站、友好广场站、青泥洼桥站、一二九街站、人民广场站、联合路站、西安路站、交通大学站、辽师站、马栏广场站、湾家站、红旗西路站、虹锦路站、虹港路站、机场站、辛寨子站、前革站、中革站、革镇堡站、后革站、卫生中心站、体育中心站、南关岭站,是一条贯穿市区东西部和北部的C型主干线。
大连地铁2号线28座车站的广告资源包括:站台、站厅、通道、轨行区十二封广告灯箱等常规媒体,墙贴、包柱贴、玻璃贴、扶梯侧墙贴、扶梯贴、导流贴、屏蔽门贴、梯眉贴等非常规媒体,非常规媒体的面积不得超过常规媒体面积的30%。公益广告刊载总量不少于总广告量的30%。2号线共预留十二封广告灯箱2003块(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灯箱的制作、安装及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大连地铁2号线28座车站的广告资源不包含列车及地铁电视广告。也不包含以下部分:(1)经营线路内商铺、商亭或其他商业设施上租户的名称及商业设施内展示或销售的任何材料。(2)纪念车票或文化车票等各类车票上的广告。(3)经营线路的标志、标识、导向牌,包括线路图及街区图等。(4)车站内经过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同意的产品或赠品派送。(5)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其它产品及服务所做的广告。(6)与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推广活动相关由赞助商所做的广告。(7)网站广告。(8)印刷品广告(印刷品广告是指以纸质或类似于纸质为载体的、可移动的、可携带的出版物和非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刊、宣传单张、小册子等)。(9)PIS(乘客信息系统)的显示终端。(10)付费电话、自动柜员机(ATM)和自动售货机等其他自动设备上的广告,以及产权不属于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设施上的任何机器上面或表面的广告。(11)列车及车站广播。(12)车站外的广告(包括车站外立面、风亭、与地铁相连的公交枢纽站、商业街等)。(13)隧道内广告。(14)车站冠名。(15)地铁免费报刊、杂志广告。(16)车辆内广告及车辆冠名。(17)其他 “常规媒体”、“非常规媒体”、“电子媒体”未列明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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