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再获利好消息,记者26日获悉,我省出台相关规定,通过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平衡传统燃油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公交车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交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据悉,根据最新规定,山东将通过逐年降低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逐步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不断优化公交车辆产品结构。调整后的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成品油价格补助(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组成,费改税补助以2013年为基数予以保留,涨价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完成情况挂钩,成品油价格补助由地方统筹用于公交车补助。
2015年-2019年,费改税补助资金以2013年各市的费改税补助数额为基数,不做调整;涨价补助数额逐年递减,并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2015年-2019年各市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80%,达到上述推广比例要求的市,获得全部涨价补助资金,否则,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此外还规定,2015年-2019年,在完成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基础上,给予新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据悉,2014年聊城市成为山东省纳入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范围的四座城市之一。2015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494部(其中:10米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100部、8米纯电动公交车180部、6米纯电动公交车214部),全部投入到市区线路运营,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2015年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220部”的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公交集团共拥有新能源公交车辆724部,占所有运营车辆的77%,所有车辆达到节能环保标准,更好地为水城百姓提供舒适、环保的乘车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