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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就2018年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客车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新西招字[2018]0710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明细及数量:
第一标段:国Ⅴ排放标准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混联系统、后置二踏)城市客运公交35辆 单车预算价85万(不含国补)
第二标段:纯电动城市客运公交车 10辆 单车预算价110万(不含国补)
第三标段:14座汽油发动机国Ⅴ排放标准高一级中型面包车 10辆 单车预算价14.5万
2.招标范围:上述车辆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50天。
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车辆必须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告目录,车辆在乌市必须能正常落户。
2、投标车辆须为载客汽车、可参加营运,车辆在乌市必须能正常落户。
3、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客车生产企业。
4、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2日至2018年07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 报名地址: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九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日期:2018年08月02日11 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08月02日11时(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九楼)
4.发售(或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12日至07月1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每标段1000.00元(壹仟元整)。
八、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新民
联系电话:0991-8730692
九、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王静 王新荣
联系电话:0991-5823555
传真:0991-5508779
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
账号:10763877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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