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解放后的公共交通
长春市的公共交通,迄今已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从开始以轿子、小车子、马车代步,到如今大型客运车、小型客运车、出租车等多种类型并存的客运交通结构,对城市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1950年 淘汰载客马车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公共交通事业真正回到人民手中,中国GCD长春市委派石智等人接管了交通公司。第二天陈启明、于学翰等19名从哈尔滨来的同志来到交通公司,仅用了6天时间,就恢复了长春站经大经路至三马路的公共汽车。10月30日,长春站至自由大路的有轨电车也恢复通车。
1949年1月,长春市内客运交通工具不足,当时有985台载客马车参加市内运输。直到1950年,有轨电车达到42台,公共汽车修复达到22台,在城市客运中淘汰了载客马车。
1960年 建成无轨电车线路
1960年公共汽车增加到92台,比1957年增加60%,有轨电车增加到92台,但仍然满足不了客运的需求。公交企业采取加挂拖车的办法,在1959至1961年间,共制造拖车44台。
1960年,长春公交职工自己动手,修旧利废,建成第一条无轨电车线路。同年,还自制了一台有轨电车,被誉为“长春号”,缓解了客运交通的紧张状况。
1977年 研制球铰接式大客车
1976年,长春公交企业自制了梅花鹿CC66I型无轨电车的架线工程车。1977年,长春公交企业由王显民提出制造新型车的设想,采用当时国内尚在探索的“球铰接式”结构,研制出CQ660型球铰接式大客车,总长14.96米,容量为140人,填补了吉林省不能生产球铰接式客车和采用球铰接式结构的2个空白。
1984年 有了个体出租车
从1983年开始,长春市有了兼容客运出租车业务的单位。1984年陆续有个体经营出租车。1986年,长春市成立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专门管理客运出租汽车,全市共有各类客运出租车784台,共有自然形成的出租车营业站点36个,使长春市的“乘车难”得到缓解。
1988年8月,长春公交依靠职工集资及职工承包风险抵押金,使小公共汽车应运而生。仅半年时间就有35台小公共汽车上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