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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l19881117 于 2010-6-23 02:23 编辑
从哈市ZF获悉,《哈尔滨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从即日起,哈市将以“特色、和谐”的规划理念,科学实施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从增强城市功能、彰显城市特色、完善城市交通三个方面入手。哈市将根据方案,增建公建、绿地、广场、停车场(库),减少住宅建设。
按照方案规定,哈市将实施“城市功能重构”工程。在新城区,新项目建设要按照城市规划,实现城市各项功能统筹兼顾、同步建设;在旧城区,逐步将工业、批发市场等企业搬出市区。通过降低开发强度,以及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统筹,增建公建、绿地、广场、停车场(库),减少住宅建设。
哈市还将实施“城市特色重现”工程。按照区域、街道和建筑群的城市设计,在新城区延续哈尔滨历史文脉,建设体现时代特色的精品建筑;在旧城区按照《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重现哈尔滨欧陆建筑风格,体现哈尔滨特有的城市特色。
哈市也将实施“城市交通疏解”工程,推进江南、江北跨江交通建设,加强各区域干道网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时建设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增加停车设施,科学统筹居民出行,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压力。
来源:黑龙江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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