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1年,济南市公交部门曾与华夏银行推出具有银行卡和电子车票功能的万通卡33万多张。6年过去,这些卡“老龄化”严重,有的已经不能使用。然而,不少乘客在换卡时,由于丢了当初的押金条而被拒之门外。市民质疑,为何要凭押金条退钱?可否以卡换卡,省去二次交押金的麻烦?
18日,记者来到解放路公交总公司公交IC卡网点。在退卡窗口前,市民吕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用的是2001年公交公司最先推出电子车票时候办理的华夏万通卡。上个月吕先生发现卡不能用了,但是还可以当储蓄卡用。去公交卡充值网点咨询时被告知,卡有破损,得拿到这个全市唯一可退换的网点来办理,他特意请假赶来换卡。这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卡内剩余的110多元钱可以退,但是想退卡必须要出示当时办卡时的押金条才行。“都六七年了,押金条早不知道扔哪儿了。”吕先生感到无奈,为了不白跑一趟,他只好又花30元钱重新办理了一张公交IC卡。
记者看到,有两名前来退卡的情侣因为不能出示押金条而与工作人员起了争执。另一位退卡的王先生认为,在当初办卡的时候明明已经交过一次押金,重新办卡又要再交30元押金。公交IC卡每天都要用,远比银行卡的磨损率要高得多,而更换一张银行卡的工本费不过几元钱,甚至免费,一张公交IC卡的押金这么高,实在让人费解。同时,他认为先退押金再交押金的做法,既让乘客感到麻烦,又给公交公司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完全可以直接凭旧卡换新卡,“哪怕支付几元工本费也可以接受。”王先生说。
据了解,2001年8月,济南市公交总公司与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行了集银行卡功能与电子车票于一体的华夏万通卡,到2001年末,共发卡33.65万张。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时隔6年过去了,绝大多数乘客表示由于时间长了,押金条找不到了,或者干脆当初没保存。如此一来,公交公司的规定让市民手中这批“老龄”公交IC卡成了无法退掉的“死卡”。“
山东金桥济律师事务所的孙长海律师认为,公交公司要求乘客在退卡时必须出示押金条的做法很不合理。“只要乘客手中有卡,就能够证明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着客运合同关系,没必要强行要求乘客出示当时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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