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名乘客为求方便,竟随身拎着煤气瓶到4号线新造站坐地铁,幸亏被地铁员工及时发现制止,化解了一场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根据相关条例,乘客携带危险品入地铁,将被没收其携带的危险品,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广州地铁公司员工介绍,当天下午4时左右,两名乘客带着行李来到新造站的售票亭,要求工作人员兑零买票。售票员朱敢冲在兑零过程中发现乘客拎着一个尼龙袋,袋子鼓鼓囊囊似乎装着大件物品,便马上走出票亭要求查看该乘客的行李。经查验,尼龙袋里竟然装着一个煤气瓶!
小朱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制止这两位意欲购票进站的乘客,并向乘客解释,煤气瓶是危险品,法律规定严禁带进地铁站。随后,值班站长立即到场处理,尽管乘客不理解甚至还想继续进站乘车,地铁公司员工仍然坚持解释劝导,最后在地铁公安的协助下,乘客才不情愿地带着煤气瓶离开车站。
广州地铁公司表示,目前尽管各个车站出入口的乘客告示栏均写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工作人员也加强了稽查力度,但仍有部分贪图方便的市民违反规定,甚至不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