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吕某和方某都是出租车司机,因为在路上抢行争道互不服气,等到红灯亮起来,方某主动将矛盾升级,两人干脆动起了手,吕某面部被打伤。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方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还被法院判决赔偿吕某各项损失2800余元。
路上抢行升级街头掐架
去年3月一天下午4时许,正是路上交通压力逐渐加大的时间,当吕某驾驶出租车行至福州南路向南行驶时,方某刚好也驾驶出租车同向在路上行驶。由于路上车辆繁多,两辆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断争抢着道路,为此心里产生了怨气,一路互相别着对方到了福州路与香港路的路口处,遇上红灯后停了下来。
两人停车后,先是坐在车内互相指责,没几句就对骂起来,之后矛盾继续升级,两人干脆下了车,其中方某还跑到了吕某的车前,两人也因此动起了手。方某一把将吕某摔倒在地,朝着吕某的脸就是两个耳光,接着又是两拳,吕某毫无还手之力,方某上车一踩油门离开了现场。
打人司机被拘留又赔偿
吕某被打后赶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外伤反应,后来又到其它医院检查听力,花费大把的医药费,医生建议其休养两周。事情发生后,吕某向警方报了案,根据车牌号方某很快被警方找到,在被行政拘留5日后,吕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方某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在内的各项赔偿共计8800余元。
对吕某的诉讼请求,方某一再表示数额过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争执中方某下车到吕某车前叱责,导致了事态升级,并动手殴打吕某,造成吕某受伤的损害后果,方某应负主要过错责任,过错比例定为吕某占20%方某占80%计算,双方按照过错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方某赔偿对方2800余元。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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