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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个做法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1、2、3、4条,第二章第一节第16条。第二,公交公司是有偿服务,擅自拆掉座椅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乘客利益,既是违背合约也属于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第三,拆座扩容、擅自改变车内结构,增加了乘客的危险性,置服务对象的安危于不顾。
请不要用乘客拥挤这样的荒谬说法来搪塞!假如按这个逻辑,最后是不是可以拆的一座不剩啊?这是客车还是货车?不是从增加班次和车辆来应对发展,反而拆座扩容,这不就是开历史倒车吗?不就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吗?看看人家其他城市,有几个是公交2、30分钟一班的?班次间隔时间这么长,能不拥挤吗?
去网上搜一下吧,拆座扩容不是淄博公交的专利,不过大多都已经被惩处了,很可惜轮回到咱们淄博来了,很可惜淄博的领导们还在纵容他们继续这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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