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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运集团、市公交公司:
根据市政府〔2015〕第1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保证保运集团和市公交公司分离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运营秩序,界定运营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运营线路。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平稳过渡。保运集团目前运营的310路、311路、315路、304路交由公交公司运营管理,公交公司目前运营的10路、14路、15路、66路交由保运集团运营管理,其余线路维持现状。
第二步,彻底解决。力争用1-2年的时间,对保运集团在主城区内运行的公交线路、公交公司超出主城区运行的公交线路全部退出。
二、保运集团和公交公司要切实做好线路调整的相关工作,本月底前完成相关线路的交接工作,确保平稳移交,无缝对接。交接完成后,要保持原运营路线不变、发车频次不变、票价不变,保证服务质量不降低,保证不发生矛盾纠纷和稳定问题。
三、企业分离完成后,为规范运营秩序,今后客运线路增减调整,须报经市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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