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5-10-18 22:29
|
只看该作者
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字号:大 中 小] 2015-10-13 阅读次数:146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公交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CXGK2015-39 计划编号jj201592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分包
8米纯电动公交车300台,该项目不分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
(2)所投产品须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车辆制造许可证》、《车辆检测报告书》;
(3)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须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2所投标的车辆必须是公告产品(请在报名时带好相关的证明文件);
(4)投标厂家须具备2015年1月—2015年10月所售8米纯电动公交车合同数累计在200台以上业绩;
(5)投标厂家能够保证中标后必须协助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节能补贴(报名时提供厂家承诺书);
(6)山东省新能源补贴待申请成功到位后5个工作日支付(报名时提供厂家接受承诺书);;
(7)交车时间为37天(12月10日前交车完毕,如因延误交车时间而造成临沂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无法申请到2015年一系列相关节能补贴,中标厂家自行贴付所有补贴款(报名时提供厂家承诺书);
(8)整车电瓶质保期≥5年(厂家提供质保书);
(9)投标人所投车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已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并列入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
(10)在临沂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证明材料);
(11)通过ISO9001或ISO/TS16949质量认证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企业诚信入库的供应商(没有办理无法网上报名)。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1—13项证明文件。预审材料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注:提醒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1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2参与了投标报名但是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由于其行为导致本次招标流标而采购人因采购时间紧急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采用新的采购方式时,有以上12行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异议权;
第二:因采购时间紧急,截止投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两家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只有两家将现场变更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采购,如有一家不同意竞争性谈判将对同意的一家做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不同意的一家将视为自动放弃其异议权;
第三:在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被定为无效标(如有超出预算、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重大偏离(允许正偏离)等,该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其后的竞标和异议权;
因申请2015年相关补贴为财政节约资金,本次采购时间紧急。所以特别向潜在投标人声明若不能接受以上三点可以放弃投标,特此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