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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123mazhuo 于 2017-3-4 18:10 编辑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哈尔滨交通集团所属三十二路车队的驾驶员刘德玉,屈师傅还有110车队的驾驶员张志嘉,我们所在的交通集团所属的所有线路的所有车辆都存在一个让所有驾驶员头痛的问题,需要向各位领导反映:
哈尔滨交通集团所属的所有车辆都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保险》,而驾驶员每天凌晨3点多起床到车队去驾驶车辆穿梭在繁华的大街小巷中为市民服务直到22点多才能回到家中。其他行业或省市的驾驶员每天的工作量是8小时而我们哈尔滨的驾驶员每天要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交通集团给出的工资却是8小时的。我记得从05年我加入到这个行业时工资条上还明明白白地写着我们用十七、八个小时换来的只是8小时的工资。大约到14年才不把这样的事实写在工资条上。
在这样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压力和超体力劳动的情况下,驾驶员每天都是在高度疲劳的状态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运送着一车又一车的乘客。在很多时候驾驶员在开车时睡着,而事故随时都会发生。车辆因为没有《商业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或车厢事故。交通集团所属的所有所有车队对事故的处理都是千篇一律!车队会说车是驾驶员开的,事故是驾驶员造成的,赔偿责任就得由驾驶员来承担,多则几万,少则几千。若有驾驶员想不拿钱,车队就以不利于安全为由禁止驾驶员正常工作。
驾驶员从事这一行业为=是为养家糊口,同时也是在服务社会,出事故后车队要求驾驶员去承担责任,天理何在?如果按车队要求拿钱平时就可以正常工作。
刘德玉在16年8月15日驾车营运中,由于出租车在刘德玉驾驶的公交车前方不到五米的地方突然停车,刘德玉无处躲又站不住的情况下追尾了出租车,车队长要求刘德玉拿钱平事,刘德玉在没拿钱的情况下,被车队停班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不给发工资,就连社会统筹也要求驾驶员刘德玉全额承担。同样也是在16年屈师傅驾车营运过程中与社会车辆发生相撞事故,由于屈师傅不想拿钱平事,车队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扣除其当月工资。
自屈师傅发生事故至今,车队只安排屈师傅上两天班。然后以不利于安全为由叫屈师傅停班学习,停班期间依然是不发工资,社会统筹也没有人管。直到写稿时,屈师傅依然是停班状态。
屈师傅家住在郊区,家中有七八十岁的父母还有正上小学的孩童,一家老小每天都盼着屈师傅能平安地完成出车任务回到家中,如今这样的期望已成泡影。
110车队驾驶员张志嘉于07年1月份驾车营运过程中与一辆奔驰吉普发生相刮事故,因张志嘉没拿事故赔偿款被110车队长辞退。
以上事情所述,句句属实恳请各位领导责令哈尔滨交通集团购买《商业保险》或在驾驶员发生事故后能效仿其他省市的处理事故方法(只扣除当月安全奖)。
衷心地请求各级领导责令32路车队发放刘德玉、屈师傅停班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恢复屈师傅的正常工作以及恢复110车队张志嘉的正常工作。
请求各位领导看在哈尔滨市的驾驶员夜以继日地为人民服务的情分上,责令哈尔滨交通集团严格按照《劳动法》关于工人工资给付的相关规定发放我们应得的工资,和遵循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
此致:三十二路车队刘德玉,屈师傅 一一零路车队张志嘉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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