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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给了公交车超载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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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0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6月5日成都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处发生的公交车燃烧事故中,有25人死亡,76人受伤,伤亡乘客达百名之多,其惨烈程度让人心恸。

  事故发生之后,虽然大多数人都把目光聚焦在该车燃烧的原因和有没有铁锤上,但该车在运营时严重超载的事实同样不容小视。从事发现场的图片来看,这辆公交车既非铰接式超长公交车,也非双层公交车,据现场记者称该车乘客载定量为75人,但实际载客量却高达120人,超载现象相当严重。

  目前公交车超载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标准,囿于城市运力困难,超载现象在公交车运行中是相当普遍的,人们也习惯了称坐公交车为“挤公交”。不但群众不当回事,而且连ZF和交通管理部门都听之任之,默认了超载的现实合法化,也正是这种貌似合情合法的“潜规则”,埋下了事故隐患的伏笔。

  不管是什么车辆,载重量的定位都是极其科学的,和车辆的日常性能、安全系数都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在日常行驶中违反了这些原则,势必会带来潜在隐患。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公交事故原因来看,无一例外都是违反了车辆的使用规定,该遵守的规定不遵守,该配置的安全设施不配置,交通管理部门在严抓细扣其他违章车辆的同时,对公交车的严重违规现象却视而不见。  

  公共交通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我们无视公交车的超载特权,只会危及到更多群众的人身安全。ZF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监管,确保每一位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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