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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昨天敲定全面实施“国Ⅲ”标准时间表:3.5吨以上重型车上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3.5吨以下轻型车上牌、外地二手车转籍南京,2008年7月1日同时执行此标准。 近年来,南京机动车增长迅猛,保有量去年底增至65万辆,对城市空气污染从潜在威胁上升为现实危害。据预测,如不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2010年我市尾气排放总量将比2000年增加3—4倍,地面污染浓度将比现在超出1倍左右。据悉,目前,我市高污染车辆约8万辆左右,有关部门已对其中货车行驶实行了限定区域、时间等严格措施,但使用化油器的“普桑”、微型面包车以及老款“依维柯”等高污染车辆尚未受到限制。 “国Ⅲ”排放标准与国际通行的“欧Ⅲ”标准大致相当。据介绍,与现行的“国Ⅱ”号标准相比,“国Ⅲ”在技术内容上做了重大调整,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国Ⅲ”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我国目前执行的“国Ⅱ”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为保证车辆使用过程中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保证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增加了对车载诊断系统?简称OBD?等要求;并根据中国车用燃料特点,规定了适合国情的燃油规格。 由于外地二手车转籍南京,将对应执行“国Ⅲ”上牌标准,因此,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二手车经营者:上海等地每年淘汰数万辆高排放、高污染车辆,这些不达标车辆将限制转籍进入本市。 另据悉,因“国Ⅲ”标准需配套“国Ⅲ”燃油,否则将造成机动车故障,甚至损坏。而目前南京市场供应的汽油,只能勉强可以作为过渡使用,但柴油中含硫量太高。实施“国Ⅲ”标准,迫切需要解决低硫燃油供应问题。环保部门提醒相关单位,特别是油品供应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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