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李东序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以减缓城市能源消费增长。
李东序介绍,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目标是:特大城市逐步建立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公共汽车、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大中城市逐步建立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居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城市机动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结构出现了向个体小汽车为主转化的趋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随之明显下降。目前中国公交出行的分担率平均不足10%,特大城市也仅有20%左右。公交车速越来越低,现在平均车速只有10公里/小时,已低于自行车的12公里/小时和小汽车的20公里/小时。
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增加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在审核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定价成本的前提下,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的补贴。
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轻轨、地铁、公交车辆停车场、调度中心、公交枢纽等建设用地,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强化城市规划的“黄线控制”,不得随意挤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使用性质。
加强公交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公交专用道的覆盖范围,强化公交专用道的管理力度。对公交优先车道的设置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规划。科学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保障公共交通在道路交叉口通行时间上的优先。
目前,相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需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欠账严重。据2006年对117个城市的调查,66个城市在公交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施装备和配置更新方面得不到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占被调查城市的56. 4%。
我国在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在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中,实施特许经营权制度,逐步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