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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2月19日“关于增加行政权力事项请示的复函”,我局原有的“城市客运经营资质审批”、“客运经营权审批(含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审批)”、“客运经营权变更审批”、“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核发审批”、“临时从事旅游客运审批” 五项许可事项合并为“客运资格证件”一项行政行政许可事项。鉴于原五项许可事项的申请对象、许可条件、办事指南、许可文书、办理流程、申请表格均不相同,为方便相对人申请,经与市政府法制办协商,“客运资格证件”行政许可事项仍分为“城市客运经营资质”、“客运经营权”、“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客运经营权变更”、“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核发”、“临时从事旅游客运”六个子项目办理,现有办事指南、许可文书、办理流程、申请表格均维持不变。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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