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各省区政府对公交经营企业究竟有没有、或究竟有哪些优惠政策,咱们老百姓不得而知。不过,就像俗话说的“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一样,西宁的老百姓也在西宁以外的很多省内外城市里使用过公交设施,这不仅是指公共汽车,还有地铁、轻轨、有轨或无轨电车等等西宁暂时还没有的、远比公共汽车投资规模大很多、管理也复杂很多的公交设施。这些设施除了极大的、尽可能的方便了广大劳动群众的出行方便、促进了当地经济和文化事业发展外,其“公益性质”通过实施低廉的票价体系得到了充分体现。
我想:如果这些城市没有对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营运企业给与极大的政策的、资金的支持,恐怕没得哪个企业会主动到拿自己辛苦经营得到的资金来做这种原非一次性的“无底洞”般“吃钱”的投资!
问题就来了:如果没有政策的支持,要让企业完全来独立地、自负盈亏地经营公交事业,我们先不说企业本身还应该有赢利,即使是企业具有“高风亮节”般的“公益精神”,起码的收支平衡是合理的吧?
我们姑且先按一个企业“保本经营”的思维来简单地看一下:
先说支出:(以企业通常应该列支的为参考)
1、购车费用;
2、场地建设费用;
3、必备的维修设施和维修零备件投资;
4、司乘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劳动保险、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支出;
5、燃辅料支出;
6、车辆和人员(包括乘客)强制保险支出;
7、养路费、路桥费支出;
8、各项税收(是否因为它的“公益性质”而在这里有什么特备“优
惠”照顾,不得而知)
9、其它费用(多半就是“相关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
10、财务费用(主要是资金利息);
11、固定资产折旧;
12、大修理提留;
而在这些企业的收入,我们知道的就只有“乘客购票款”收入一项!
很明显的是:如果单靠企业收入来支付以上的各项费用,即使企业按照完全公开的接受公众监督来平衡他们的开支,可以预见的就是这“收入”必将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于是,答案很明显的就是:如果那些实行了比较低廉的票价的城市里的公交企业,完全按照上列项目来支出他们的收入来源:
1、票款;
2、车身、车内广告收入分成(之所以是“分成”,是因为还有广告商和管理部
门);
3、财政补贴(如果有的话,相信其它城市有财政补贴,宜宾如果实行,应该公
布);
相信如果没有财政补贴的话,没有哪个企业可以将票价定得那么低而可以维持收支的平衡(姑且不讲还应该有一点利润来保持企业可以更换车辆和继续发展),那样的票价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但是,别人做到了可以将票价拉得那么低——充分地体现了大众公共交通工具的社会公益性质!
不知道西宁的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如何的考虑?有哪些政策层面的具体措施来体现?
现在都在讲究“阳光行政”,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感觉这个将会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票价问题,是不是应该把基础的定价设想公布于众,让大家都来关心和参与,尤其是其中是如何体现了公交事业的“公益性质”的?这样即使有充分的理由会在“公交改革”以后提高票价,也会取得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赞同!否则,即使保持甚至略为降低了普遍票价,保不住大家不理解,反而会“事倍功半”!
公交事业改革,涉及的是千家万户的市民,涉及的是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和社会底层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把过程和信息最大可能地告诉他们,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让他们能参与其中,这恐怕远比少数人关起门来设计、操作益处要大很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