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289|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幼儿园里的低级把戏在此地上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0-7 1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021 于 2010-10-7 15:43 编辑

不多说了, 只是小小地感叹下, 这种生命体能在这里存活至今算是个奇迹.

自己时常在版块里灌水传播错误信息不说, 还容不得他人指正.

更可笑的是每次指正他散播的错误信息后, 引来的总是一顿斥责或谩骂. 然而今天骂完人之后居然还跑到这里来现世.

为了严肃坛规坛风, 看来南老的仁慈是时候该放一放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5: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021 于 2010-10-7 15:47 编辑

此外, 要透露给某人一些消息:
从今年7月论坛功能更新后, 自己所发布的贴子一旦被人点评, 回复以及引用后, 系统将自动通过短消息的方式进行告知. 至少正常人不会低级得没事干专门发条短消息过来的.


请你再看看自己的"头衔", 格外显眼.
面对坛内众多90后的后辈, 你这位生于80年代中期的"大哥哥"对自己没有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丝毫不以为然, 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3
发表于 2010-10-7 21:36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当事的两个人都能够跟帖说下情况!
4
发表于 2010-10-7 23: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amesj 于 2010-10-7 23:12 编辑

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756257-3-1.htm
祸首帖,起因就这讨论562圆灯版的尾灯位置,我回的帖没有任何攻击语气,而他呢,每次都是"给我搞搞清楚""又乱说了"。562我叫他发上海一电的圆灯版的车尾图,他到现在也没发出来
然后能,因为我对二电、三电都不是很熟悉,导致跟帖有错漏的地方,你看他说的,结果呢也许怕被人抓把柄,删的删,编辑的编辑,幸好我有引用,不然都还以为我在挑事了,还有斑竹你自己可以上我号查下我短消息的内容,几乎 都 是 他那狂妄的语气,在论坛混得那么久也别那么狂吧?我不反感别人纠正我,你瞧瞧这帖别人的语气http://www.gongjiaomi.com/forum. ... p;page=1#pid1755494我也虚心接受了纠正
这帖居然和斑竹掐起来,他也够强的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82188-3-1.htm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02: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021 于 2010-10-8 03:08 编辑
希望当事的两个人都能够跟帖说下情况!
南老夫子 发表于 2010-10-7 21:36

记得前不久也是因为此人而来这里投诉. 得到的结果却是将我发布的贴子进行封锁.

其实原因很简单, 此人之前我根本不认识, 今年7月底本人在电车版块发布了一条山东煤矿通勤电车的考察贴, 此人在贴子里跟贴说我的信息有误(事实上本人信息完全属实), 从而引发一番小规模的争论. 之后我一直观察他的发言记录(当然仅限于电车版块内), 其中相当一部分信息均是错误或者不属实, 对于他的错误消息本人屡次予以指正, 指正过程中本人承认自己的措辞有时带有责备语气, 然而得到的回应均是强词夺理甚至谩骂. 昨天的谩骂显然不是第一次, 之前在我被封锁的那条贴里就有对我个人进行攻击的言辞.

我想在专业性的论坛里, 对于错误信息作为精通该方面的版友来说有权进行指正, 否则这些错误信息很有可能误导别人, 但正因为我这一举动却遭来如此回应, 与其说愤怒, 不如说莫名.

另外, 针对另外一方当事人的一番陈述, 我想你作为版务管理员可以调查我自2008年6月14日注册至今所有的发言记录以及任何删贴和修改记录, 再予以推断.

即便再有理, 一旦骂了人那么有理也变没理, 这是常人都能知道的.

记得南老你曾经说过: 我们会尽力保证每位会员的人身不受到侵害, 那么现在我莫名其妙地遭来一通侮辱, 你该作何解释?

当然我不是那种心胸狭窄之人, 不强求你将他禁言或者封锁, 但至少就利用站内信对我谩骂一事必须对我进行道歉! 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处理, 那么很抱歉, 我将自行对此论坛进行"禁止访问"处理.

最近当事贴: 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768307-1-1.htm
6
发表于 2010-10-8 07:48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下,其实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在观点不和的时候发生了一丁点的言语上的冲突,既然两位都来了,我希望两位能够珍惜在这边相遇的缘分和机会,两个人能够不计前嫌,以后交流时互相把对方当成朋友,我想那样的话以后就不会再有冲突的,同时也多个朋友,何乐而不为呢?当然我也希望听听两位当事人的态度。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文明和谐交流,不要有任何的认真攻击,也祝愿大家交流的愉快!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2:06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下,其实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在观点不和的时候发生了一丁点的言语上的冲突,既然两位都来了,我希 ...
南老夫子 发表于 2010-10-8 07:48

事情并非像你说得如此简单, 此人既然已经不止一次地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那他必须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之前说得很明白了, 我不强求你对他的账号进行处理, 但要求他必须向我道歉, 请别怪我不依不饶, 这是原则性问题, 谩骂他人已经违犯了版纪版规. 此外, 他用来侮辱我的头衔至今未改掉!

8
发表于 2010-10-8 20:01 | 只看该作者
对于jamesj 的行为给予禁言3天处理,望其能够认清自己的问题,尽快改正,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论坛的和谐氛围!
9
发表于 2010-10-19 17:38 | 只看该作者
学术里有争鸣的,为这样事吵架骂人真是不值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5-2-1 14:4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