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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第二次修订的新版《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将于2012年元旦施行。新版《规定》明确了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等五个方面共26项具体优待政策,将惠及全省1400多万老年人。
逐步实现免费乘公交
新规定指出,有条件的市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地铁、航运等),可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其他市、县(市、区)公共交通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
据潍坊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介绍,市公交总公司自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老年人持IC卡优惠、免费乘车。老年人乘车卡分为两种:年龄在65周岁至69周岁之间的老年人可办理优惠乘车卡(D卡);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免费乘车卡(E卡)。
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为老年人生活、医疗、康复、健身、娱乐等提供捐助、资助和优待;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提倡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记者采访我市多家文化场所、景点了解到,市博物馆对所有人免费;郭味蕖美术馆在有展览的时候市民可以免费参观;风筝博物馆的门票是每人30元,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费。我市城区人民公园、九龙山植物园、白浪绿洲湿地公园等都实行免门票制度。
将长寿补贴标准提高
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对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高龄老年人,当地政府应根据本人申请,经认定后,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
各地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对未参加医保的老年人就医,减免不低于20%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费用。 (记者 韩镇)
◎相关链接 物业收费办法实施 不少费用有所减少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缴纳物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应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办法明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己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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