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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成功申建“公交都市”
作者:赵东云 文章来源:总公司企业文化部 浏览次数:234
成为国内首批创建示范试点城市
济南公交网官网深圳10月30日讯 今天从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经市政府申请,省交通运输厅推荐和专家评审,交通运输部已经确定济南等城市为“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首批创建城市。这标志着我市公共交通事业获得国家政策性扶持,即将迈入发展的快车道。
国家创建“公交都市”旨在推进城市交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为全国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促进城市发展与城市交通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内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和被动适应的局面。交通运输部将在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对创建城市给予指导和支持。交通运输部要求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对创建城市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政策扶持。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要求创建城市加快建立完善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并通过科学规划、政策扶持和系统建设,确保创建目标近期实现。创建城市将对照“公交都市”示范标准要求,科学编制本市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于今年12月底前,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报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实施。“公交都市”创建时间原则上为5年左右,各城市达到创建考核目标后,经交通运输部验收合格,授予“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称号。
2011年4月,《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选择30个城市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当年11月,交通运输部组织第一批创建城市申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第一时间获知相关政策信息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积极筹备,历经一年多的努力,经过前期激烈的竞争申报,终于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核,成为首批创建示范试点城市。
此次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提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冯正霖说,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发展质量和文明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城市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居民幸福指数。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公交发展必须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政策保障、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快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新模式,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从用地安排、财税扶持、路权优先、信号优先等多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支持公交企业发展,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治理大气污染的比较优势,努力扩大城市公交的覆盖面,提高乘坐的吸引力,让更多的人享受“出行更加便捷、乘坐更加合适、换乘更加方便”的公共交通服务。
济南公交经过最近几年长足发展,已经初步具备创建“公交都市”标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公交总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以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出行需要为基本要求,不断调整城市交通结构,提高城市公交效率,满足城市发展需求,按照“城市发展到哪里,公交服务就辐射到哪里;道路修到哪里,公交线路就通到哪里;小区建到哪里,公交车就开到哪里”的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初步建立起干支结合、便捷高效的常规公交网络。目前济南公交线网长达1088.7公里,运营线路总长3441.8公里,公交站点2899个,以500米为半径,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93.1%,基本能够为广大市民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抓住创建“公交都市”的机遇,用全新理念引领城市发展,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畅通、高效、安全、环保、公平、和谐的城市交通体系,持续提高城市公交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如期达到“公交都市”各项标准指标要求。
会上还表彰了全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公交总公司荣获“全国公交十佳企业”称号,市公交总公司恒通汽车服务公司副经理吴倩荣获“全国公交十佳先进个人”称号。除济南外,北京、石家庄、太原、大连、哈尔滨、南京、郑州、武汉、长沙、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同时成为“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首批创建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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