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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都是刷一块五,今天怎么刷我两块钱……”3月15日,从山东路南站乘坐125路公交车至海安路站的刘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售票员用手持式IC卡收费机刷卡时,金额设置有误,虽然眼睁睁看着多刷了钱,但因无法取证,刘女士无法跟售票员讨说法。青岛公交集团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表示,乘客应在刷卡前看清楚售票员所设金额,如果对所刷金额质疑,可以经琴岛通公司查询。然而,记者通过电话和网络都未能获得查询结果。
“乘客被多刷的金额该怎么处理?”刘女士对刷卡金额提出了质疑。获悉此事后,记者向青岛公交集团工作人员查询后确认,乘坐125路公交车从山东路南站到海安路,所需车费为1.5元。据悉,125路公交车为有人售票车,2012年10月18日开始,125路公交车上开始试点使用手持式IC卡收费机,由售票员根据乘客乘车区间手动设置刷卡金额。
16日上午,记者拨打青岛公交集团85929111投诉电话反映此事。“乘客在打卡时应该先看一下金额是否正确。”工作人员表示,“售票员多刷了钱之后,应该当场将多刷部分退换给乘客,如果有纠纷,可以查询刷卡记录。”青岛公交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公交公司方面在对情况进行落实后,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
然而,记者在从16日上午10时30分许开始,一个小时内先后7次拨打8308999琴岛通客服热线却迟迟未拨通。随后,记者多次在琴岛通网页上根据刘女士所持IC卡卡号查询交易记录,却发现无论如何设置查询时间,“账户交易查询”页面上都毫无反应。
对此,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市民乘坐公交车如误刷IC卡,对多支出的车费公交公司应予退还。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乘客对售票员所刷车费存在质疑,公交公司有义务对此提供详情说明。记者王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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