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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本报28日讯 (吴凡 记者汪洋) 为进一步净化哈市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前期交通“三乱”问题治理成效,哈市交警部门于今日起至6月25日,在哈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出租车、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交警部门表示,将对每天查处的违法车辆进行汇总统计,并不定期公布在专项行动中被查处违法车辆最多的公交车运营线路及出租车营运企业,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从严处理。
9时40分许,在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交口,一辆牌号为黑AC4571的出租车被截停,驾驶人下车后,交警将其之前斜挂在身上半米多长的安全带抽出,并取下了卡扣上的纸壳。随后交警给予驾驶人50元的处罚。在西八道街的公交站台处,一辆牌号为黑ATG871的出租车因停车下客时距离道边近1米,被交警罚款100元。交警表示,尚志大街沿线已设置了多处出租车临时停靠站,按规定停车时应距道边不超过30厘米。在相邻西十四道街的一处公交站台处,一辆牌号为黑AK1159(黄牌)的5路公交车因停靠车站时距道边1米多被交警查处。交警表示,如果公交车不按规定靠边进站,不仅会影响后方车辆正常通行,而且乘客上下车时也极易形成各类安全隐患。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将重点整治公交车不按规定停靠站台、不走公交专用道、闯红灯、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乱鸣笛、非法安装高音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等。集中查处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挪用遮挡号牌、遇有交通拥堵占用非机动车道或对向车道行驶、违法左转或掉头等违法行为等。
交警部门表示,为确保专项行动整治效果,将进一步强化在主干街路、公交车途经路口、公交站台以及出租车乘降点、繁华商区街路的警力部署,并做到在含3条及3条以上公交线路的站台设置固定警力,以规范公交车出租车通行及进站停靠。同时在次干道、支路及无警路段增派巡逻警力,及时纠正、处罚公交车和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公交车不走公交专用车道、闯红灯和出租车随意上下客、不靠边停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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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出租车部分通行规定
一、行驶规定
(一)设置公交车专用道的道路,公交车只许在公交车专用道内行驶,无特殊情况禁止驶出公交车专用道;
(二)对于未设公交车专用道的道路,公交车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超车时,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借用道路右侧第二条车道通行,超车后尽快驶回最右侧车道,严禁占用其他车道通行;
(三)公交车进入路口导向车道等候通行时,直行方向的只许在最右侧直行车道内等候和通行,在设置两条以上的左转车道通行时,公交车只许在最右侧左转车道等候和通行;
(四)公交车在交叉路口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严禁下道行驶或穿插正在排队等候的车辆;
(五)公交车严禁强超强会、闯红灯及其他违法行为;
(六)公交车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最高时速须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其他道路每小时30公里以下。
二、停靠规定
(一)公交车须在公交站台进站停靠,有公交港湾或划有公交港湾线的,要在港湾或港湾线内停靠;
(二)公交车进站停靠时,要在距路边石30CM内道路停靠,严禁超距离停车以及在港湾或港湾线以外停靠;
(三)站内已有公交车停靠时,后进站车辆要按照“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顺序,排队依次驶入驶出站台,严禁双排停车;
(四)严禁公交车占用城市道路作为公交车回车场、存车场使用,严禁公交车在始发站及终点站道路上调头,确需驶向反方向的,应选择在周边道路绕行。
一、行驶规定
(一)严禁强行变更车道,或者连续横穿2条以上车道变道,变更车道时要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二)严禁在最右侧车道低速行驶或边行边停揽客;
(三)在交叉路口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严禁下道行驶或穿插正在排队等候的车辆;
(四)严禁强超强会、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调头、左转等违法行为;
(五)严禁相互别车抢客;
(六)在公交专用道行驶时,要主动避让公交车,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
二、停靠规定
(一)在设有出租停靠站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须即停即走,严禁在站点内停车等候;
(二)严禁在交叉路口30米内、人行横道线、公交车站、黄色网状线、导流线及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点段临时停车;
(三)停靠时,要在距离路边石30CM内道路停靠,严禁超距离停车及占用行车道停车;
(四)严禁在公交车专用道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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