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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09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环境》摘要,看市区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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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09年,青岛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2%。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98mg/m3、0.052mg/m3、0.043mg/m3,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比,二氧化硫年均值降低3.7%,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上升2.1%二氧化氮年均值上升明显,升幅为53.6%。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等原因,二氧化氮污染呈显著上升趋势,我市空气污染已呈现较为明显的扬尘、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
  各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市南区、市北区同比下降2.7和2.5个百分点。 ……
  ……
措施与行动
  ……
  4、机动车污染防治
  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全面实施了机动车环保检测维修和合格标志制度,全年共发放环保标志50.4万枚,其中绿色标志43.1万枚,黄色标志7.3万枚。其中检测机动车31.89万辆,达标率92.98%;同比检测数量增加了77.69%,达标率提高了8.86个百分点,机动车环保参检率达到83.8%。2.6万辆超标机动车进行了维修治理;组织联合路查489次,监督抽测2.8万辆,开展了有奖举报黑烟车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防治机动车污染,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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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9:49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环保局只注重煤烟的控制,二氧化硫是下去了,结果现在汽车尾气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量却上来了……
城市还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但公交汽车的尾气排放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下,还应大力发展电气化公共交通(电车、地铁等)以对抗因出行需要而增长的汽车产生的尾气对大气的污染。
减少汽车尾气、改善空气质量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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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2:55 | 只看该作者
顺道问一下,环保局举报汽车尾气的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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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0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青岛申沃SUNWIN


    青岛市持续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
发布时间: 2010-01-13 来源:青岛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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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同防治汽车尾气的良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鼓励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踊跃监督机动车冒黑烟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有效控制上路行驶冒黑烟等排放超标的车辆,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青岛市环保局印发2010年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工作方案,决定以“全民共同参与、呼吸清新空气”为主题,持续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活动自即日起截止到 2010年12月31日,对举报的黑烟车经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查证属实的,按每辆车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元。

《方案》指出,有奖举报的范围是:挂本市牌照,在本市市区(七区)范围内,起步后正常行驶状况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不包括拖拉机和摩托车),对正常行驶后不冒黑烟的车辆不列入黑烟车举报范围。

有奖举报的确定的基本要求为:举报人需要提供被举报黑烟车的影像资料(照片、数码影像)、拍摄的影像资料应当在5日内(从拍摄日至发信邮戳日)发现的黑烟车行为,影像资料能清晰显示出车辆冒出的黑烟和车牌号码,并附加拍摄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举报人需要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对影像资料不清晰或无法辨认、重复举报或者相关信息不全等不符合举报条件的环保部门不予受理。

有奖举报的方式是:举报人可以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登门举报,信函可以邮寄至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邮寄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京山路15号,邮编为266003,信封背面应注明“黑烟车有奖举报”字样;电子邮件发至jbhych@163.com;咨询电话:0532-82866056。
有奖举报的奖励方式: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410室(市南区京山路15号)领取奖金。举报人不能亲自领取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应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多人举报同一辆黑烟车,按受理登记时间顺序给予最先举报人奖励。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举报的黑烟车,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查处,但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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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2:25 | 只看该作者
很好.我照了很多大货黑烟滚滚的图片,不为别的只为整治大货!!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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