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6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安徽合肥公交肇事司机被判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6-16 1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合肥市公交集团司机王正好不按操作规范依次进站,并且变更停靠站点,造成一名已通过研究生初试的女大学生命丧车轮,近日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4月8日19时左右,司机王正好驾驶901公交车,在多辆公交车辆同时进入一个站点时,不按操作规范依次进站,且变更停靠站点,以致车辆右侧及后轮刮擦、碾压到跟随并准备坐车的胡某和李某,应对事故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经医院抢救,李某脱离了生命危险,胡某因颅脑严重受伤死亡。胡某是省城某大学在校学生,已通过研究生考试初试。

  案发后,王正好所在单位与女大学生胡某家属达成协议,同意赔偿55万元,现已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王正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这起事故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坏,法院没有对肇事司机适用缓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4-12-23 19:5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