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83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兰州无轨电车5月停运 城市公交要环保要美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5-7 2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5日,从早晨第一辆电车上路至晚上最后一辆收车,运营期间全部让广大乘客免费乘坐。”这是兰州市建委主任宋智虎在当日新闻发布会现场,做出的一个很富有人情味的决定。
  之前,兰州市建委和兰州市公交集团宣布从2008年5月6日起,兰州市无轨电车将正式停运。这意味着运行了半个世纪的无轨电车正式退出兰州公交“舞台”,也标志着兰州市城市公交运输史上“无轨电车”时代的终结。没想到,这一决定在兰州市民中引发争议。

  弊端太多

  无轨电车“下岗”

  据了解,兰州市电车1958年开始筹建,1959年正式投入运营。此次兰州市决定让无轨电车“退役”,主要是因为无轨电车存在种种弊端。

  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关于取消兰州市公共交通无轨电车的请示中说:随着兰州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出行节奏的加快,电车在城市客运过程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一是电车线网和电车架线杆等对城市环境视觉污染越来越明显,电车耗电量很大,维护费用过大;二是电车单车成本高,高出普通公交车近两倍,而且行速慢,灵活性差,因而上座率低,每年亏损额高达480万元;三是随着市民出行观念的改变,大容量豪华型公共交通汽车成为市民出行首选,电车受到冷落。

  “兰州公交集团从兰州客运市场的实际出发,自筹资金2000万元,用于购置环保型、低地板、宽车体、大容量的天然气公交客车,来替代即将停运的无轨电车。”宋智虎告诉记者,电车停运后,将保留1至2辆无轨电车作为历史文化遗产送市博物馆保存并展出。

  绿色环保

  保留呼声高涨

  采访中,一些兰州市民向记者直言不讳地说,对于兰州这样一座重污染城市,无轨电车从生命周期、环境保护、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等综合效益方面都优于柴油、汽油甚至天然气公交车,不应当取缔。连日来,来自全国各地的环保志愿者纷纷在“绿驼铃”网站上发帖,呼吁政府相关部门保留电车。

  有研究人员分析说:北京、上海、大连、青岛等城市都保留了无轨或有轨电车,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根据发展“绿色”交通的趋势,公交无轨电车今后肯定还会有,现在取消了,将来电网的重建又需一笔很高的费用。

  兰州市政协委员周迎平、市政协常委胡骏在《关于保留无轨电车的建议》中联合指出,“市建委和公交公司借多种理由,停运这三路无轨电车,其理由既不充分,更不能令人信服……重视绿色环保公交,保留城市无轨电车,符合节能减排的国策”。

  “城市公交到底是该要环保,还是该要美观?”绿驼铃环境发展中心赵中认为,对于无轨电车有碍观瞻之处,完全可以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改造,可以将天空中的电网疏理整齐,对于电车,完全可以逐步更新换代,使其与我们城市景观相得益彰。

  突然取消

  真正原因究竟为何

  早在几年前,兰州市规划局《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说明》明确提出“逐年增设公共汽车路线和建设无轨电车路线,并逐步增加车辆”。有关部门也曾表示,根据大力提倡发展绿色交通的思路,计划将兰州的无轨电车线路由3条增至9条。

  在2006年的政协兰州市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提交的“建议保留并发展兰州无轨电车”的提案顺利通过了审查。

  而同年7月,“34路电车将要在2006年全部退出”的消息又突然传出。面对公众的质疑,有关部门“无轨电车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其线路影响城市空间环境,而且在运行中效益不好”等原因无法服众。那么电车“下岗”的真正原因何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干部向记者透露,今年是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申报、迎检的关键之年,尤其是5月至6月正开展各类集中专项整治,其间市政府事前不公告、事中不听证。兰州取消无轨电车的做法,与为创建“先进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似不无关联。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08-5-8 10:3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ZF和LD真是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电车都给拆了真不知道此种行为怎么对应现在国家提倡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号召,简直是自己擅自己的嘴一样
3
发表于 2008-5-8 15:58 | 只看该作者
言行不一致
4
发表于 2008-5-8 22:12 | 只看该作者
这些领导长了两个刚门,没有嘴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4-12-19 15:1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