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交一线营运生产的需要,经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招收公共交通汽车驾驶员(A、A1、A3证)50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汽车驾驶员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裸眼视力0.4以上,无色弱、色盲,已参加2006年度执照审验。持有驾驶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2.持A或A1、A3证安全驾驶资历1年以上。男性年龄23—38周岁,身高1.65 以上;女性年龄23—36周岁,身高1.60米以上,学历高中、中专以上。 3. 户口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只限沙子口、大麦岛附近)五区。二、待遇: 1.经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时须带:驾驶员:驾驶证、失业证、毕业证书。 四、 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08年01月11日,上午8:30—11:20。 地点:中国青岛人力交流市场(延吉路 38 号)。五、 招工单位: 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注:凡在公交集团工作过的,不在本次招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