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杭州公交集团获悉,自2011年6月1日起,杭州公交对射频式IC卡普通卡(D卡)、城市通卡(T卡)、各类优惠卡电子钱包区,以及市民卡公交功能电子钱包区的退款费率进行调整,由目前“退款时退卡内金额的90%,并收取1%手续费”调整为“退款时收取1%的手续费”。
退款资金处理方式:
公交射频式IC卡普通卡(D卡)、城市通卡(T卡)、各类优惠卡电子钱包区,以及市民卡公交功能电子钱包区,其退款资金形式将与购买(充值)资金形式相一致,即:使用现金购买(充值)的以现金形式退还;使用支票购买(充值)的以支票形式退还到原购买单位帐户;市民卡帐户圈存转入公交功能电子钱包区的退还到市民卡帐户。
退款办理手续:
个人退款时,市民须携带相关IC卡、购卡(充值)时的电脑小票、购卡(充值)凭证(或发票),以及本人身份证,前往龙翔桥IC卡中心退卡窗口进行办理。单位团体退款时,须携带相关IC卡及购买时的发票原件,前往龙翔桥IC卡中心团购处进行办理。市民卡帐户圈存转入公交功能电子钱包区的,则由市民卡中心处理,退回市民卡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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