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41|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车辆与公交站点"抢地盘"5倍罚款重拳治违停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7-31 0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07月25日 08:23:01  来源:新商报

私家车排队抢位,公交车有“家”难回。摄影记者王博

    在一条约80米长的公交专用道内,13台社会车辆首尾相连、一字排开,整齐地停靠在路边,占据了路面三分之一的空间,来往公交车因此无法正常出入。而在不远处,一个醒目地公交专用道禁停的标识牌就竖立在路边。这是7月21日下午,记者跟随市交通局道路客运管理处稽查大队五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普照街连庆巷执法时见到的一幕。
    据了解,与普通的路面违停罚款100元不同,社会车辆如果在公交站点违停,将最低被处以500元罚款,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此高额的罚款,并没有令车主们“望而却步”。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7月21日,我市客管部门共查处干扰公交运营社会车辆2158台次,其中约一半左右来自公交站点违停。

  执法 公交专用道内停了13台私家车

    15时10分,执法人员来到青泥洼桥5路公交车站,只见距离站点前方不到10米的地方,停靠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一名手拿旅游景点地图的妇女正在不停地往车上拉客,由于面包车停在路中间,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将车拦住,“从司机提供的道路运输证上显示,这辆车应该从事旅游包车业务,而他们却在拉旅游散客,这是不允许的。”稽查人员当场将面包车查扣。

    15时40分,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普照街连庆巷的大连至夏家河子公交车始发站,只见巷子两侧停满了社会车辆和公交车,中间只留下一条狭长的车道,而在不远处,一块写有“公交专用道禁停”的标识牌就竖立在路边。

    记者注意到,连庆巷的出入口两端分别是大连至夏家河子、大连至开发区两个公交线路的始发站,由于巷子的一侧全部被社会车辆占据,使得原本就狭窄的巷子更加拥挤不堪,公交车根本无法正常进站。对此,现场一位调度也显得十分无奈,“明知道这里是公交专用道不让停车,但每天还是有许多车辆停在里面,许多时候公交车进进不来,出又出不去,严重影响发车时间。”

    记者在现场统计,公交专用道内共停靠了13台私家车。对于这些违停车辆,执法人员逐一下发《违反城市公交营运秩序行为告知单》,责令车主3日后15日内持告知单,到位于西岗区崇山街5号的市道路客运管理处接受处理。而就在执法人员下发违章通知单时,有一辆私家车竟然偷偷地停在了路边。

  处罚 7个月查处社会车辆2158台次

    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景昌告诉记者,《大连市城市公交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24条明确规定,在港湾式公交车站内和公交站点沿道路前后15米内停放的车辆、非城市专用车辆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其他妨碍城市公交车辆正常运营的行为,将被处以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

    与普通的路面违停罚款100元相比,交管部门的处罚显然加重了许多。谈及原因,王景昌表示,之所以对公交车站违章停车予以重罚,主要考虑到其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危害,“公交站点都被私家车‘占领’了,导致公交车无法正常进站,只能停在马路中间上下客,这将直接危害到乘客人身安全。”

    记者从客管处稽查大队违章办获悉,从今年1月1日至7月21日,我市客管部门已查处存在干扰城市公交营运秩序行为的车辆共2158台次,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包括公交站点违停,还有社会车辆、非城市客运公共汽车驶入公交BRT专用道。

  调查 地下停车场费用高车主不愿停

    即便是如此高额的罚款,也没有让车主们“退缩”。昨日中午,当记者再次来到普照街连庆巷时,发现巷子里依然停满了社会车辆,“没办法,我在附近转了一圈,地上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地下停车收费又太贵,让我往哪停。”刚刚将车停下的司机王先生恼火地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我市许多公交站点附近,都建有地下停车场,但收费标准相对比较高,目前在我市青泥洼桥、星海广场、西安路、和平广场等一些繁华地区,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基本在每小时3元至5元钱不等,为此,许多车主不愿意将车停在里面,“上周我到青泥洼桥逛街,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3个多小时的时间,光停车费我就花了18元钱,这比在路面上停车要贵好几倍呢。”私家车主张丽无奈地表示。

    业内人士建议,应该适当降低地下停车位的费用,提高地面停车位费用,这样可以有效引导更多车辆停下去,不再占据大量地面道路,这样可以减少路面拥堵。

    记者毕重伟

  链接

    公交站点十大违停区域

    目前,社会车辆在公交车站违停现象有所“刹车”,但在部分站点仍然十分严重。为此,我市运管部门将执法工作常态化,将中山广场、青泥洼桥、大菜市等违停现象严重的区域列入重点监察对象。

    1中山广场:

    新华书店门前405路、409路终点站;友谊商城门前16路、30路

    2青泥洼桥:

    解放路大商男店门前5路、大商交店西侧友好街1路、411路始发站

    3大菜市

    403路、40路车站;轻轨站北侧541路、528路车站

    4西安路:

    锦辉商城西侧503路、6路、202路车站;黄河路家乐福门前101路、708路车站

    5黑石礁汽车站

    新玛特门前23路、16路车站

    6二七广场

    温州城门前30路、7路

    7周水前

    35路、6路车站

    8马栏广场

    535路、101路、708路、705路车站

    9山东路

    38路、20路、413路、19路车站

    10甘井子

    612路、408路、20路、6路、409路始发站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11-7-31 08:08 | 只看该作者
要是私家车司机不交罚款的话怎么办啊?扣分么(MS交警才能扣把……)?
3
发表于 2011-7-31 13:11 | 只看该作者
相关规定1000_3000
4
发表于 2011-8-1 07: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uzuka 于 2011-8-1 07:07 编辑
要是私家车司机不交罚款的话怎么办啊?扣分么(MS交警才能扣把……)?
David816438 发表于 2011-7-31 08:08



这应该是交通局与公安局交管局联合执法
5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4:25 | 只看该作者
我估计新闻报道不没有用的...治理只能治表面...实际等于浪费.........管≠理.很纠结的事情.
6
发表于 2011-8-1 14: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汽联营公司 于 2011-8-1 21:17 编辑

早就这样 不止如此


注:原帖格式不对,调整了一下

点评

我也这样认为!交规上明明写着“公交站台30米内,不得停车”,看看现在,谁看到有被罚的?也没有宣传、报道。多年以前,大连的交管不是这样的。执法不力呀!  发表于 2011-8-5 10:46
7
发表于 2011-8-4 12:14 | 只看该作者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处罚莫有依据
8
发表于 2011-8-5 10:49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新闻,外国某市,直接用装甲车压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5-2-13 19:4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