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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2月1日讯(吴凡 记者岳云雪)哈尔滨交警部门在对一下道行驶的332路公交车的处罚中发现,驾驶人刘福财出示的驾驶证疑似伪造,当事人因心虚当场弃车逃跑。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取证,终于迫使该人投案。目前该人因无证驾车和使用伪造驾驶证,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和罚款4000元的处罚。
1月29日,交警太平大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从严查处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0时许,三中队中队长鲁长印在南直路与东直路交叉口出勤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AF8205号(黄牌)跑郊区的332路公交客运车辆满载乘客下道行驶,在取缔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刘福财出示的驾驶证疑似伪造,正当民警联系大队电台核对驾驶证号时,驾驶人刘福财突然弃车逃跑,而此时查询结果也显示刘某出示的驾驶证号查询为空。车上乘客闻讯后表示:“公交车驾驶人还敢无证驾车,一道上没发生意外真是万幸”。
随后,交警部门在妥善安置车上乘客并滞留车辆后,第一时间到332车队进行深入调查,核查该人身源,并要求车队协助交警部门及时敦促该人归案。31日上午,332车队负责人将驾驶人刘福财送到大队接受处罚。
经调查取证得知,刘福财是黑龙江省安达市升平镇启发村农民,假证是其通过街头制作假证的小广告花200元办的。为了开上公交车,他要求假证上印制A1、A2的准驾车型,同时为了不被哈市交警和车队轻易识破,他特意要求将假证核发机关落到绥化交警支队。
据刘福财交待,自己在生产队的时候就会开车,因没钱就一直没考证,听说开公交车挣得多,就持假证到332车队开车,而332车队也没有审查出来他用的是假证。依据相关法规,警方以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对刘福财合并进行了行政拘留20日和罚款4000元的处罚,同时交警部门也协助332车队对车队所属驾驶人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并向车队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一些有关如何识别驾驶证真假的技巧。
交警部门就此事提醒外聘驾驶人的用工单位,雇佣驾驶人时应认真审核当事人的驾驶资质,如不确定真假,可到各辖区交警大队进行相关查询,从而避免因审查不到位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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