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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6〕233号),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26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据了解,本期债券16亿元将用于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禄口新城南站至高淳段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119.38亿元;10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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