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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撞公交不撞奔驰”的可怕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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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0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追尾司机避开奔驰撞公交,称奔驰太贵撞不起。6月11日下午,重庆市双碑石井坡车站红绿灯处,一辆刹车失灵的长安小货车眼见追尾不可避免,司机当机立断——猛打方向盘避开正前方的奔驰,而撞向了另一车道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司机事后解释说“奔驰车我撞了赔不起”。(《重庆晚报》6月12日报道)

    奔驰太贵赔不起,所以我干脆撞公交。“两害相权取其轻”,当然是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之一。可是,当事司机只考虑了车的价值,却忽略了人的生命——公交车上可是满载乘客啊,如果出了事情怎么得了!你的赔偿并不见得少,还有可能负上更重的刑事责任。特别是万一真出了人员伤亡,你又良心何安?!

    当车祸后果尚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面对几十条乘客的性命和赔偿奔驰的价钱,这位司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我估计,当事司机“宁撞公交不撞奔驰”,不仅是出于“赔不起”的担忧,还可能有“惹不起”考虑。开奔驰的非富即贵,很多都是大人物,能不惹就不惹;坐公交的都是普通人、穷人,好对付。宁撞满车普通人、不惹一个“富贵人”,这就是某些人潜意识里的可怕逻辑。

    突然打了个寒颤。假如司机遇到了无可退避的紧急关头,眼前一个城里人、一个(甚至几个)乡下人,他会选择撞谁?按照“宁撞公交不撞奔驰”的可怕逻辑,他肯定会毫不迟疑地猛打方向盘,无情地将车轮从乡下人的身上碾过去!同命不同价,一直是“中国特色”之一,比如前些日子出台的《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就规定,交通事故城镇居民最多能获赔76万多元,而农村居民则只有区区25万多元。城里人的命金贵,乡下人的命则“贱”得多,撞两三个也比撞一个城里人“便宜”,不撞他撞谁呢?人穷志短、命贱言轻,今后穷人是不是连门都不敢出了呢?

    在利害的考量之下,奔驰和公交立时被分出了轻重,人的生命也成了可以随意取舍的东西。这是怎样的一种评判标准,怎不令人脊背上冒出丝丝凉意!但问题的可怕之处并不止此,更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造就了“宁撞公交不撞奔驰”的可怕逻辑?是谁人为地制造了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又将把我们的社会带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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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09:28 | 只看该作者
很有“中国特色”的思维方式啊。说出了某些官人一直不敢说的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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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06:30 | 只看该作者
坐公交的都是普通人、穷人,好对付。宁撞满车普通人、不惹一个“富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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