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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BRT成"善政标本"恐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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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1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dayoo.com/http://www.dayoo.com/ 2010-05-26 08:40来源: 金羊网 发表评论 (0)
    ■本报评论员

    近日,同德围的“突围”初现希望,有本埠媒体发表社评在为之叫好的同时还着重提到了BRT工程,认为这是一个“善政标本”。我们认为此论错矣,而且错得离谱;若以此“标本”作为推广模式,恐怕从实践上到理论上都会给公共利益带来极大的危害。因为事关社会公共事务的价值理念与根本原则,不可不认真一辩。

    先就事论事,谈谈BRT。该社评称“当初BRT上马,给沿途公众的出行、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由此曾招致质疑与怨尤。在纷纭的声音当中,有些是有道理的,譬如一些工程队的野蛮施工,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认为,这绝不是老百姓“质疑与怨尤”的全部事实。仅举一例:天河北有小区业主曾在BRT规划时就联合写信给ZF部门,提出BRT抬高路面会使小区受淹的问题,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结果是“不幸言中”;受灾后再次要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同样是石沉大海。

    其实还有更多的事例早已被媒体谈过,如在开通前为了证明BRT的有效提速而匆忙调整公交线路以为其让道、残疾人发现过街天桥的设计根本没有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运行后的第一次高峰遇堵暴露出规划与设计中对于常态管理能力预计的失误等等;最严重的是BRT究竟花了纳税人多少钱、这些钱是如何花的等等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公开说明。所有这一切都绝不是施工扰民的问题,而且绝不是已经过去的问题,而是仍然影响着今天与未来。

    问题如此之多、如此之严重,“善政标本”云何哉?

    该社评又称,“而有些声音,明显有失偏颇,以臆断代替实证,用讥讽代替说理,BRT还没建成就主观地设定BRT是失败的,在此基础上进行非理性责难”。

    此言同样极为不妥,理由是:第一,在任何公共事务上,有反对的意见是最好的现象;在目前我们的舆论语境中,还远远不是反对的声音发出得太多、太响亮的问题,而是恰好相反。第二,上举水浸受灾的例子恰好证明有许多反对的声音绝不是“臆断”更不是“非理性”。第三,的确在反对的声音中不乏讥讽之声,但如果连这一点可怜的讥讽之声都觉得不舒服,那未免也太虚弱了。事实上,如果在规划阶段能让更多的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出来、能让纳税人进行有效的利益判断与选择,恐怕BRT存在的负面问题会少一些。

    我们认为,BRT暴露出来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充分征求民意;今天应该追溯的是最初规划BRT的时候是否经过最充分、最深入、最广泛的论证?当时的民意如何、官方如何回应民意、是否真正在广泛吸纳民意的基础上才制定这个BRT规划?

    这些问题直接反映了公共事务管理的最核心问题:在民主宪政制度下的决策过程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对民意的充分尊重、对利益博弈各方诉求的公开透明、对舆论监督自由的充分保障等基础之上的,过程的合法性是结果的合理性的基本前提。BRT是生米煮成熟饭了,但是眼下还在进行着垃圾焚烧、推广BRT模式、旧城改造等等重大的市政项目。如何做到尊重民意、阳光决策仍然是对ZF有关部门非常严峻的考验。

    实际上,这些问题都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挑战,关键就是对运用公权力的合法性的认识,以及从制度安排上解决权力运用的公共性问题。但愿ZF有关部门能真心实意地研究BRT的教训——而不是自欺欺人地打着“善政标本”牌子给自己脸上抹金,真心实意地吸纳民意,把各方利益诉求的全部真相公之于众,把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利效果、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毫无隐瞒地告诉公众,详细地做好真正能解决问题的安排。

(编辑: 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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