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卡尔•本茨无论如何也预料不到,自己发明的汽车会给100多年后的人们带来如此爱恨交加的复杂感受。
10月24日,昆明市政府发布公告,规定从10月27日开,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都是昆明“城市无车日”,时间为9点至19点,共10小时。在此期间,主城一环内只对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特种车辆及其他公共交通车开放,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务用车一律封存。
该市领导称,“昆明市实行每月一次‘无车日’,是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是慎重的。”
其实,“无车日”并非昆明市的首创。1998年9月22日,法国35个城市的市民自愿弃用私家车,此后其他国家的一些城市也纷纷效仿,9月22日这天被定为“国际无车日”。
今年,我国的不少城市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昆明的“月月无车日”正是在此基础上的“新发挥”。可这个消息一经发布,顿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议。
人们的质疑之一是,月月“无车日”真的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吗?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题客调查网联合实施的一项针对全国2795名公众的调查显示,73.9%的受访者的判断是:不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问题上,“有车族”(本次调查受访者中“有车族”占30.1%)态度更坚定,他们中有更多的人认为,“无车日”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无车日’倒是不堵车了,可其他时候呢?不是该什么样还什么样吗!”有受访者说。有人沿着类似的思路加以演绎:“抓污染治理就规定‘企业停产日’,要降低能源消耗就规定‘全市停电日’,这可行吗?”
舆论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是,政府在“无车日”活动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说是‘无车日’,其实呢,就是‘禁车日’,就是‘交通管制日’!”调查中,类似的说法被受访者多次提及,77.9%的人觉得“无车日应该靠提倡而不是强制”。
本报调查发现,41.7%的人认为,强制“无车日”损害了部分人的正当权益,42.7%的人觉得,强制施行“无车日”有违“无车日”完全出于自愿的初衷。
事实上,国外的“无车日”并非政府强制性的活动,而是建立在行政呼吁和市民响应的基础上的。换句话说,自愿参加才是“无车日”的基本形式。
在今年第一个全国“无车日”之后,有媒体报道称,地方政府在做总结时,提到的大多是其“实际效果”:缓解了多少道路拥堵,降低了多少污染指数,乃至减少了多少交通事故等等。而对其“潜在价值”,诸如对市民环保意识的唤醒,对公交系统的促进和改善,对人与车、车与自然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等,却极少被提及。
对昆明市政府的这次公告,有分析人士指出,“权力随意作为”披挂了“绿色环保”的新外套,“节能环保”作为新的主流意识排斥了对问题的真正思考,干预市民生活权利的行政命令裹挟渴望环保的民意得以出台……这种做法,使人看到法治、权利等概念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仍然是稀缺品。
值得玩味的是,在大多数受访者提出质疑的同时,仍然有76.6%的人对昆明市的这一举措表示赞同。这或许可以理解为,广大公众对政府治理交通拥堵问题的急迫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