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迷网 - 巴士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706|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惯偷5路车上砍断老神捕手筋 全市张网追捕(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9-21 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信息 于 2010-9-21 11:49 编辑

                                 
                                 
    站在5路公交车前门紧盯着上车的乘客,53岁的朱青玉完全没有想到,一个黑影悄悄从公交车后门溜了上来,趁他转身的工夫,一个“黑拳”照着他鼻子砸过来。受到袭击的朱青玉立即挥拳自卫,将发疯一般的中年男子砸倒在公交车下的路边。朱青玉的两名 “徒弟”小张和小尹上前准备将伤人男子制服时,这名凶恶的男子掏出一把水果刀,先后将朱青玉和小张捅伤。昨天上午11时左右,受伤的两名反扒队员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

    事发 53岁“老神捕”遭刀捅伤

    “刚才解放军401医院送来一名被刀捅伤的患者,据称他是一名反扒队员,正在执行任务时被惯偷用刀捅伤了……”昨天上午,正在解放军401医院看病的王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

    记者赶到解放军401医院,在11楼手外科的手术准备室见到了这名受伤的反扒队员。记者仔细一看,这名身上胳膊上满是鲜血,躺在病床上等待手术的伤者是老熟人朱青玉。记者之前在市北刑警大队七中队跟随反扒队员采访时,反扒队长还专门介绍过他。53岁的朱青玉已经在反扒队干了整整4年,栽在他手下的惯偷已经数不胜数。

    “就是他,就是前年我们一起抓捕的那个姓张的,就是他捅了我们……”朱青玉看到记者激动地说。记者退到病房门口,20多名男青年围了上来激动地向记者诉说,他们都是跟朱青玉同一个中队的反扒队员,听说队里让人尊敬的老前辈被小偷捅伤了,大家都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

    车上“老神捕”遇“老贼”

    “我们也是一时大意,谁都没想到这名刚刚被我们跟踪的小偷胆子这么大,敢反过来跟踪我们……”被推往手术室的途中,朱青玉告诉记者,他昨天上午很早就带着5名 “徒弟”上街执行任务,其中3名“徒弟”在步行街附近巡逻,他带着小张和小尹上了公交车,专门对付车上的扒手。“我们在内蒙古路附近就已经发现这名惯偷,光我就抓了他不止一次……”朱青玉强忍着手上的剧痛说,这名惯犯姓张,今年40多岁,之前多次参与盗窃他人财物,而且可能患有传染性疾病。当时他看到张某后立即用眼神提醒两名“徒弟”注意。

    “我上次抓过张某,可能给他留下了印象,他打卡上公交车后可能看到我了,没有作案直接下车离开。”朱青玉说,当时他并没有多想,感觉张某被“惊”到了,应该不可能继续作案,就放弃了对他的追踪,开始在车上寻找看是否有其他的扒手。

    惯偷背后下“黑手”

    “我们乘坐公交车到长途站附近,转乘5路公交车往回走,到‘四方火车站’车站时,我们仨都在车前头注意前门上下的乘客,没想到他偷偷从后门溜了上来。”朱青玉告诉记者。

    回想起当时的一幕,朱青玉仍然气愤不已,这名4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从后门上车后,直接就奔着他冲过来,他感觉后面有人猛然转身,张某一拳就砸过来,砸得他鼻子鲜血直流。他反应过来,立即挥拳与张某展开搏斗,几下就把张某砸到公交车下。

    “当时公交车上有很多无辜乘客,我怕与张某搏斗时伤及无辜,故意把他砸到车下面,当时张某已经几乎倒地了,我带的两名小徒弟上前要把他摁倒。”朱青玉称,当时就看见张某从身上掏出一把水果刀,他大喊着“小心”跳下车冲上前去。

    歹徒捅伤两人逃窜

    “当时他的第一刀是奔着小尹去的,幸好小尹机灵闪开了,看到我冲上前来,张某放过小尹朝我冲过来。”朱青玉称,当时犯罪嫌疑人张某精神特别亢奋,下手也特别凶残,冲着他的胸口一刀挥过来,危及关头他下意识地举起右手阻挡,就感觉胳膊上突然一疼,紧接着鲜血就流了出来。张某挥刀还要继续砍他,幸好此时一旁的小张上来帮忙。张某此时为了逃走下手越来越狠,一刀捅在冲上来的小张右胸处,鲜血顿时就把小张的衣服洇红了。小张倒在地上后,唯一没有受伤的小尹还要追赶持刀的凶徒,跑出两步就听到朱青玉的喊声。

    “当时我喊住了小尹,歹徒人高马大,拿着刀已经杀红了眼了,我们俩已经伤了,不能让手无寸铁的小尹再去冒险。”朱青玉称,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周围的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家眼瞅着持刀歹徒仓皇逃离现场。110民警随即赶到,联系车将受伤的两人送往市立医院急救,朱青玉的胳膊伤势太重,随即被转到解放军401医院手术。

    救治 紧急手术抢救“神手”

    “我们反扒队员全靠着眼疾手快抓小偷,要是朱青玉师傅的右手保不住,他这身抓小偷的功夫可就废了大半,以后再想抓坏人就不这么容易了。”市北刑警大队的民警们闻讯赶到解放军401医院,向值班的医生恳求一定要保住朱青玉的右手。

    医护人员初步检查后发现,朱青玉鼻梁骨被犯罪嫌疑人一拳打断,最为重要的右手被砍得深可见骨,右手的手筋和神经全被砍断了,手外科的丁主任和接诊的焦医生得知受伤的是反扒队员,立即决定将一台预订好的手术暂时延期,优先保住朱青玉的右手,第一时间将被砍断的手筋和神经接起来,最大程度地保证朱青玉的右手以后还可以灵活使用。“不要告诉我妻子我受伤了,她平时就对我的工作提心吊胆的,就说是摔伤的,别让她再担心……”被推进手术室前,朱青玉不放心地嘱咐着,还不时念叨着小张的伤势怎么样了。

    张超尚未脱离危险

    “小张也真是好样的,别看刚开始干反扒才3个月,可关键时候真能冲上去……”记者随后赶到市立医院,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被刀捅伤的小张名叫张超,今年刚刚23岁,已经被推进手术室抢救了,记者来到手术家属等待室,几名反扒队员对英勇负伤的小张不由翘起大拇指。其中一名反扒队员告诉记者,小张是今年6月由市北区公安局统一招进反扒队的,一直跟着经验老到的朱青玉师傅学习反扒技巧,已经多次配合朱青玉抓到小偷。

    “我们看到他时他伤势过重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但还一直比划着不让告诉他妈妈……”陪同的反扒队员称,小偷一刀捅在张超的右胸口,前往医院的路上他流了很多血。医生告诉他们,这一刀把右边肋骨的软骨割断了,还伤到了肺部和肝脏,从中午12时40分左右推进手术室,已经3个多小时了还没有出来。

    在隔壁的手术等待室,记者见到了闻讯赶来的张超妈妈,她的脸上满是焦急的神色,从她拧紧的双手就能看出她内心的激动。体谅到她现在的心情,为了不加重家属的心理负担,记者并没有上前采访。昨天晚上记者再次联系市立医院时,医护人员称,张超的手术已经做完了,但他失血过多,手术中已经输血1600毫升,现在仍然在昏迷当中,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进展 全市张网追捕凶手

    “前年11月,张某在铁中附近公交车上偷窃他人笔记本电脑时被朱青玉当场抓获 (早报曾报道),这次他很可能是针对我们反扒队员的一次报复袭击。”市北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称,反扒队员本身只是协助民警执法,他们身上除了个别人能领到一副手铐或者警棍外,根本没有器械防身,很多次遇到小偷时,反扒队员只能赤手空拳与拿着凶器的歹徒搏斗,前年就曾经有反扒队员在与小偷搏斗时被割断了手筋。

    “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恶意报复行为已经严重违犯了法律,现在不但反扒队员们正在找他,警方更在抓捕他。”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张某之前犯案留有案底,警方掌握了他详细的个人信息,在市局的指挥下,市北刑警大队和其他区市的民警已经联手展开侦查抓捕,希望他能主动站出来自首,接受法律的惩处,也希望知情者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或者直接拨打110提供张某的线索。

    新闻内存

    前年冬天同一车站擒贼

    2008年11月3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跟随市北刑警大队七中队反扒队员开始反扒体验,反扒民警孙警官和朱青玉等3名反扒队员上了一辆开往胜利桥方向的5路电车。朱青玉发现铁中车站上有几个“熟面孔”后,指挥队员悄悄围了上去,将3名正在盗窃的扒手当场抓获。据朱青玉称,当时张某就是被抓获的3人当中的一名。记者 黄 飞 于 滈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5
发表于 2010-9-21 19:34 | 只看该作者
今晚今日60分播出了,这个坏人抓到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3:00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车今年听说要换一部分,希望换的新车都配备摄像,不给坏人留机会
3
发表于 2010-9-21 12:5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恢复给警察配枪,尽快立法授予巡警使用枪支防卫的权利。
其实这种问题不是单单的犯罪问题,其实是社会分配不均造成的矛盾激化
相信一个机会相对公平的社会这样的事情会少很多。
真要有本事有机会自己赚钱谁会干这种事?

公交的电车也应该装摄像头了,这样可以收集证据。

从2000年取消了警察配枪,都把枪锁在保险柜里了,平时出现情况怎么能快速反应保护公众利益?中国警用枪支还没有专门的立法和规范,警用枪支存在没有标准型号五花八门,弹药短缺,既有小口径手枪也有大口径猎枪,部分配备军用步枪,像澳洲警用枪支一般是9毫米和5.62毫米的枪支,支援火力有微型突击步枪和轻型突击步枪,弹药配备和保养管理都很有序,如果发现这种持刀伤人的情况,警察拥有权利当场射杀嫌犯。
2
 楼主| 发表于 2010-9-21 12:4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和谐社会中不安分的部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公交迷网 ( 苏ICP备18015221号

GMT+8, 2024-12-21 09: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