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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新规”戳向小区管理僵局
随意停在绿化带上,消防通道不足两米。
昨天,警方出台的“停车新规”实施首日,新湘苑小区1至15幢的停车状况反而更局促和混乱了。令人费解的是,小区扩建163个停车位的《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遭到业主们7封信、102条网上意见的反对,其中还有40%
业主签名。有关部门为了尊重民意,称批准事宜还得延迟。
改善小区停车的大好事为什么遭到了 “民意抵制”,记者深入采访,发现业委会与业主之间存在对立情绪,小区的民主管理陷入了僵局。
停车乱,却抵制扩建车位
“我们实在管不了!”物业服务人员向记者双手一摊,苦笑着表示毫无办法。
新湘苑1至15幢位于古运河畔,是一个屡屡获得“卫生小区”、“先进小区”称号的小区。但昨天20时呈现在记者面前的却是一片乱象:道路边、绿化带上,停满了业主们的汽车,在两幢居民楼之间,并排停放的汽车之间距离不足2米,明显违反了消防法关于“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4米”的规定。
记者找到苏州荣源物业有限公司派驻新湘苑1-15幢小区的物业服务经理李海胜,他也是束手无策。昨天,他到市规划局领取7月14日由苏州市规划编制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同时被告知,公示期间规划部门收到群众现场信7封、网上意见102条。因此,规划部门的意见是,小区应该征求业主的意见,最好在审批之前能得到大多数业主的民意支持。
新湘苑小区的停车位严重不够,矛盾重重,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不断。去年年底,业委会会议决定申请扩建车位,并对新建车位征收停车费,用以补贴物业管理费和业委会工作经费。
李海胜向记者出示了2007年度物业费用支出表。该表显示,他们去年的物业费用支出共计168574元,包括工资、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小区各类维修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电子防盗门维修费、公司分摊管理费、税金(按收入总数0.935%计算),收取到手的物业费为10万元,存在6万多元的缺口。“为了解决小区的停车难问题,我们公司从去年11月至今8个多月,垫资1万余元,尽心尽力为业主服务,如今得到这个结果,真的难以理解。”
业主质疑:我们的权利在哪里
在小区门口,记者遇到几个正在停车的业主。听说记者来采访停车位扩建项目,他们七嘴八舌聊了起来。业主陈先生称:“对于小区里的公共事务,我们普通业主缺乏知情权,就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几个人在做主。”他的爱人连声称是:“我们交了物业费,为什么还要缴纳停车费送给物业公司,还有,在传达室门口有个小卖部,每年的租金是9000元钱,这笔钱到哪里去了?业主委员会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扩建停车位的动机遭到了这些业主的质疑。一个业主把记者拉到路边,指着一排排现有的车位说:“如果要把小区管好,就地画线难道不可以吗?为什么要破坏绿化搞扩建,每个车位收取120元钱,163个车位可以进账多少,这些钱会花到哪里呢?”他很直白地表示自己连物业费也不愿意缴。业主委员会,平时看不到人影,但是决议一个接着一个出来。而且截至今年3月31日,这家物业公司早就结束合同了,他们为什么还不离开小区?”
业委会坦然:我们不是在毁绿
在业主委员会主任蔡荣春家中,记者看到了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新湘苑1-15幢增加小区停车位项目设计说明。对于一些业主的反对声,业委会主任蔡荣春表示“反对无效”。因为这份设计说明清楚地写着:“小区共有居民住户439户,拥有车辆312辆,现有108个底层汽车库和38个道路停车位,共计146个停车位。本次涉及利用原有绿化面积加以改造,改造面积2241.25平方米,共增加车位163个,全部采用植草砖铺装。新设计停车尺寸为2.5米×5.5米,进出通道的宽度均为大于5.5米。植草砖空隙中填土种草。”
他又翻出一沓照片,画面显示在小区各个角落,众多汽车随意停放在草坪上,很多草坪已经被磨得露出泥土。“难道现在这种情况倒不是毁绿?”
至于停车费收取,他表示每月120元的停车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至于这笔费用的使用,他解释确实会补贴一些给物业公司。去年,业委会已经开会核实了物业公司的费用报账,“物业公司存在6万元的经营亏损,怎么办?总不能让人家干活不拿工资吧,如果物业公司不干了,这个小区没有人服务,倒霉的还是大家。少数人以前停车免费惯了,这时‘跳’出来,是对小区的极大不负责任。说我们毁绿,纯粹是借题发挥!”
收费问题还是民主问题
老蔡1933年生,已经退休十多年,从小区成立就担任业委会主任,在业主中威信很高。今年之所以没有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因为物业公司提出提高物业费标准,把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由2毛提高到3毛。但这遭到了业主的反对,所以老蔡走访了业主,最终召开业委会会议,觉得物业合同不能轻易签。
他翻出了2007年物业服务合同,称“没有续签并不代表这家物业服务关系终止,事实上还是存在的。”记者看到,合同中一款称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需要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提出。
因此,老蔡认为既然双方都没有提出解约,那么物业服务关系就顺延下来。
对于规划部门提出尊重民意,老蔡表示不能接受。“我们已经当了这么长时间业委会委员,有些人平时对小区漠不关心,现在要他们缴纳停车管理费,他们就不乐意了。说到底,这就是自私。我们这些业委会会议、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决议,为什么不能算数?目前这些业委会委员,个个都是年纪一大把了,卖着老命在做义工,我们也希望一些年轻人来接班,但是谁肯出来做?”
这个患高血压的老人扶着桌子,摸着自己的胸口,一脸愤懑地对记者说:“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我实在想不通!”
相|关|链|接
警方“停车新规”
为了有效解决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停车乱、停车难问题,市公安局推出 《关于加强和规范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于7月15日至年底开始逐步推行。
“停车新规”要求,市区各居民小区要充分利用内部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人防工程停车,在停车泊位充足情况下,业主车辆应停放居民小区内。小区内原则上停放小型客、货车,禁止停放大客车、大货车,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其中特别规定,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今后一律实施拖移。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依据《消防法》,对当事人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对居民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拒不改正的,依据规定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本帖最后由 xty2005 于 2008-7-16 15:5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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